发布文号: 京政办发[2005]6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3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首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清当前在生产安全、社会安全等领域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近期本市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的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和全国及本市“两会”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市安全生产监督局要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通知》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附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略) 二00五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