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中国-吉尔吉斯政府间经贸合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4-24 生效日期: 2006-04-24
发布部门: 商务部欧洲司
发布文号:
经批准,中国-吉尔吉斯政府间经贸合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拟于5月10-12日在吉尔吉斯首都比什凯克举行。中国商务部政府代表团将赴吉参会。欢迎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商会、协会及企业将与吉方开展经贸合作的情况、存在的问题、需要中方在会议期间向吉方主动提出的问题以及进一步发展中吉双边经贸合作的建议于4月26日下班前以书面形式报商务部欧洲司汇总。   商务部欧洲司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9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