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京医保发[2006]57号
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了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药品管理,保障职工基本医疗用药,经研究决定,对《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5年版)》(以下简称《药品目录》)中部分药品的限制使用内容做适当的调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请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对《药品目录》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限制使用的规定,确保药品使用的安全性、合理性。
本通知自2006年8月15日起执行。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二〇〇六年八月九日
附件:调整《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5年版)》部分药品的限制使用内容一览表
序号 | 京编号 | 目录名称 | 目录剂型 | 原报销限制内容 | 现报销限制内容 |
1 | X0231 | 丙泊酚 | 注射剂 | [适]手术病人使用。限二级以上医院使用。 | [适]1.手术期间使用;2.术后机械通气患者限14天。限二级以上医院使用。 |
2 | X0354 | 阿仑膦酸钠 | 口服常释剂型 | [适]1.癌症骨转移;2.绝经期妇女的严重骨质疏松症。限工伤保险。 | [适]绝经期妇女的严重骨质疏松症。限工伤保险。 |
3 | X0686 | 鸟氨酸天门冬氨酸(门冬氨酸鸟氨酸) | 注射剂 | [适]肝昏迷。限二级以上医院使用。 | [适]肝性脑病。限二级以上医院使用。 |
4 | X0708 | 奥曲肽[8肽] | 注射剂 | [适]1.急性胰腺炎(最多支付14天);2.肝硬化导致的食管静脉曲张破裂出血。限二级以上医院使用。 | [适]1.肝硬化导致的食道-胃静脉曲张破裂出血;2.胰腺手术后使用;3.肢端肥大症;4.胃肠胰内分泌肿瘤。限二级以上医院使用。 |
5 | Z0712 | 参芪扶正注射剂 | [适]中、晚期恶性肿瘤患者使用。 | [适]1.肺癌;2.胃癌。 | |
6 | Z0713 | 宁心宝胶囊 | [适]1.慢性支气管炎;2.肾功能不全;3.肺、肾癌;4.肺纤维化。限中医医院或二级以上医院使用。费用需由个人部分负担。 | [适]1.难治性缓慢型心律失常;2.早搏。限中医医院或二级以上医院使用。费用需由个人部分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