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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1-04 生效日期: 2004-11-04
发布部门: 卫生部
发布文号: 卫生部公告2004年第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以下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实施。
卫生部
二○○四年十一月四日

附: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的品种
  种类添加剂名称(代码)使用范围最大使用量(g/kg)备注
  乳化剂蔗糖脂肪酸酯(10.001)稀奶油(淡奶油)及其类似品10.0
  硬脂酰乳酸钠水包油型的脂肪乳剂5.0
  乳饮料2.0
  防腐剂山梨酸干酪1.0
  漂白剂低亚硫酸钠(连二硫酸钠)(05.005)腐竹0.4(SO2残留量<0.2)
  着色剂诱惑红(08.012)西式火腿0.025
  稳定和凝固剂葡萄糖酸δ内酯(18.007)西式火腿3.0
  六偏磷酸钠茶饮料0.5
  增稠剂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20.017)各类食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沙蒿胶高温蒸煮肠、低温蒸煮肠、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及肉丸、鱼丸0.5
  加工助剂松香甘油酯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用于畜禽脱毛处理)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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