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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6-22 生效日期: 2006-06-22
发布部门: 吉林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吉建村[2006]8

各市州、县(市)建委(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建设局: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一项战略决策,同时也赋予了村镇规划管理工作新的内涵,对村镇规划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村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村镇规划管理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管理工作。
  一、充分认识村镇规划管理工作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意义
  曾培炎副总理曾明确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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