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吉交建管[2006]101号
各市(州)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
现将交通部关于《公路交通优秀勘察奖、优秀设计奖评选管理办法》和《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的批复(交公路发[2006]17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交通部关于《公路交通优秀勘察奖、优秀设计奖评选管理办法》和《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的批复
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
交通部关于《公路交通优秀勘察奖、优秀设计奖评选管理办法》和《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的批复
交公路发[2006]178号
中国公路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
根据部《关于委托组织公路工程"三优工程"奖评审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47号),中国公路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分别制定了《公路交通优秀勘察奖、优秀设计奖评选管理办法》和《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评奖办法》,经研究,同意发布。原《交通部公路工程优秀勘察奖、优秀设计奖和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交公路发[1997]501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