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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渝怀、遂渝电气化铁路重庆段电力配套工程电价的批复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1-09 生效日期: 2006-01-09
发布部门: 重庆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渝价[2006]16号

 
重庆市电力公司、成都铁路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渝怀、遂渝电气化铁路重庆段电力配套工程电价的批复》(发改价格[2005]274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鉴于渝怀、遂渝电气化铁路已投入商业运营。因此,国家发改委批复的渝怀、遂渝电气化铁路工程还贷加价从2006年1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渝怀、遂渝电气化铁路重庆段电力配套工程电价的批复》(发改价格[2005]2746号) 
 
 
二○○六年一月九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渝怀、遂渝电气化铁路重庆段电力配套工程电价的批复 
 
 
发改价格[2005]2746号 
 
重庆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渝怀、遂渝电铁重庆段电力配套工程电价的请示》(渝价[2005]48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渝怀、遂渝电气化铁路重庆段电力配套工程还贷电价(含税)分别为:在执行重庆市电网现行目录电价的基础上,渝怀线加价标准为0.178元/千瓦时,遂渝线加价标准为0.250元/千瓦时。 
  以上加价标准自供电工程投入商业运营之日起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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