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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花卉苗木检疫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1-14 生效日期: 2006-01-14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发布文号: 黑农委函〔2006〕12号
 各市(地)、县(市)农委: 
  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花卉苗木检疫工作的紧急通知》(农办农[2006]00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为确保及时发现、控制疫情,省农委决定在春节前,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红火蚁为重点的疫情普查,各级植检机构要组织人员深入集贸市场、花卉商店等开展全面检查,严防疫情传入棚室等保护地生产田,并将结果上报省植检植保站。具体要求如下: 
  一、要对辖区内从疫区(广东福建湖南)调入的农产品以及物流集散地进行物流摸底调查,重点调查外调货物及其包装物是否夹带红火蚁,运输工具、货柜等角落、底部是否带土或藏蚁。 
  二、要在辖区内花店、花卉、盆景、草皮、介质等植物产品进行抽样调查。 
  三、各地一旦发现疫情,要立即报告,发现红火蚁的货物要禁止外运。禁止染疫的土壤、垃圾、建筑余土、堆肥等外运。 
  疫情报告电话:0451-82310539、82310543、82340905转分机261、262……266 
  附件:关于切实加强花卉苗木检疫工作的紧急通知 
 
 
二○○六年一月十三日 
关于切实加强花卉苗木检疫工作的紧急通知 
 
 
农办农〔2006〕0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农牧)厅(委、局): 
  春节临近,花卉苗木的国内国际贸易量迅速增加。同时,苗木种植季节即将来临,各地调运种苗工作陆续展开。花卉、苗木是活体植物,在调运过程中极易传带有害生物。为避免红火蚁等检疫性有害生物随之传播、扩散,保证农业生产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植物疫情的严峻形势 
  目前,我国植物检疫工作形势严峻,红火蚁已在广东广西福建湖南4个省(区)的部分地区发现,虽然目前疫情已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据专家分析,红火蚁防控战役还远没有取得彻底胜利,红火蚁发生点还远没有全部查清和发现。除红火蚁外,还有数十种有害生物在我国猖獗危害,数百种外来有害生物伺机进入我国。因此,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对植物检疫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督导各地农业植物检疫机构搞好检疫工作,尤其是加强春节期间的花卉、苗木等植物产品的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防止有害生物的传播与蔓延。 
  二、严格落实产地检疫的各项措施 
  当前,各级农业植物检疫机构要重点对花卉、观赏植物、草皮、果树苗木及其种子种苗等植物产品的生产基地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及时掌握外调时间和数量等有关情况,在产品起运前严格进行产地检疫,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检疫监管,对无植物检疫证书的产品一律禁止调出。在检疫过程中,一旦发现红火蚁等重大疫情,要立即报告,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封锁扑灭。 
  三、进一步强化疫情调查和监测 
  调入地农业植物检疫机构要加强与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合作,对调入和进口的花卉苗木等植物产品要严格实施调运检疫,对没有植物检疫证书的应施检疫植物产品依法严肃处理,确保调入和进口的植物产品不漏检。同时,要加强机场、码头、车站、主要交通干线、花卉市场和种植田间的疫情调查与监测,以防止红火蚁等重大疫情的传播和扩散。 
  四、主动加强部门间沟通与协调 
  要建立产地检疫与口岸检疫的合作与协调机制,尤其是对输往香港澳门台湾等地的花卉、苗木等植物产品,产地农业植物检疫机构要主动与口岸检疫机构进行沟通协调,减少重复检疫,避免影响通关速度和产品贸易。同时,要与口岸检疫机构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定期互通情况,共同防止有害生物的传入和传出。 
 
 
二○○六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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