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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政府血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做好血防健康教育挂历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1-18 生效日期: 2006-01-18
发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血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文号: 皖血防办电[2006]1号

血防区各有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加强血吸虫病防控健康教育工作,提高血防区人民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根据《2005年中央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血防项目管理方案》的安排,我办及时通过省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印制了一批血防健康教育挂历,按照招标合同,印制厂家将于元月25日前将挂历送至各地。为组织做好血防健教挂历的发放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发放血防健教挂历是今年血防项目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春节前为血吸虫病疫区群众做的一件好事和实事,各地要予以高度重视,进行专门部署,切实组织做好挂历的发放工作。各地要根据当地血吸虫流行现状确立发放对象和数量,原则上Ⅰ、Ⅱ类重流行村群众,特别是水上作业的渔船民等重点人群每户要发放一份,务必在春节前发放到位。 
  二、各地血防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挂历发放工作,做好挂历发放的参谋和指导等工作。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血防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将挂历发放到各家各户,乡村卫生院、卫生室、村委会等公共场所。 
  三、各地要层层建立发放工作登记和责任人制度,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血防健教挂历发放工作顺利进行,取得预期宣传效果。对不按规定发放,造成迟发甚至积压浪费的,要追究责任。 
  四、省、市血防行政、业务部门在血防项目督查评估过程中,要对各地挂历发放工作进行督查。 
  附件:血防健康教育挂历分配表(略) 
 
 


二○○六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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