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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对制造、销售牌九、骰子是否作赌具查处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0-08-27 生效日期: 1990-08-27
发布部门: 公安部
发布文号: 公复字(1990)11号

四川省公安厅:
  七月二十八日,你厅《关于对制造、销售牌九、骰子是否作赌具查处的请示》[公治发(1990)4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公安部于一九八五年下发了《关于公安机关不再干预麻将、纸牌的制造、销售问题的通知》[(85)公(治)字186号],其基本精神是禁赌不禁牌。因此,关于生产、销售牌九、骰子的问题,原则上公安机关可以不干预。如果少数地方确实存在因过多生产、销售牌九、骰子,导致赌博活动突出的问题,公安机关可会同有关部门向当地人民政府反映,提请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同时,公安机关对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要坚决查禁,赌具一律没收。
  

一九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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