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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纸塑小包装食盐销售有关价格问题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2-17 生效日期: 2006-02-17
发布部门: 湖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湘价函[2006]36号
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纸塑小包装食盐在全省城乡销售的请示》收悉。从去年4月份纸塑小包装食盐在全省城乡试销以来,消费者普遍反映较好,市场平衡,销售量逐步提高,并且对保护环境和保障食盐质量起到了促进作用。为此,经研究同意从2006年4月1日起纸塑小包装食盐在全省范围内正式销售,其批发价格、零售价格仍按我局湘价函[2005]2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为减轻消费者的经济负担,你公司在全省全面推行纸塑小包装食盐后,仍应保持原普通包装食盐的供应,以利于消费者自主选择购买。 
 
 
二○○六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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