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农业部公告第282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新兽药及兽药新制剂管理办法》规定,经审核,现批准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钱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申报的黄霉素预混剂和湖北中牧安达药业有限公司申报的氟苯尼考溶液为3类新兽药,并发给《新兽药证书》。现将上述产品质量标准、标签和说明书予以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原我部发布的进口兽药黄霉素预混剂及以农牧发(2002)25号文发布的同品种质量标准同时废止。
附件:1.黄霉素预混剂质量标准(略)
2.黄霉素预混剂标签(略)
3.黄霉素预混剂说明书(略)
4.氟苯尼考溶液质量标准(略)
5.氟苯尼考溶液标签(略)
6.氟苯尼考溶液说明书(略)
二00三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