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农业部公告第293号-核发天津市奶牛育种站等4个单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8-11 生效日期: 2003-08-11
发布部门: 农业部
发布文号: 农业部公告第293号

  经考核和质量检测,天津市奶牛育种站等4个单位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核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见附件),有效期3年。
  特此公告。

二00三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
  农业部《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颁发目录(200301)
许可证编号 单位名称 生产经营范围 有效期
(2003)001527 天津市奶牛育种站 荷斯坦牛冷冻精液 2003.08.01--2006.07.31
(2003)001528 延边家畜繁育改良工作总站 延边黄牛、夏洛来、利木赞牛冷冻精液 2003.08.01--2006.07.31
(2003)001529 许昌市家畜改良站 夏洛来、比利时兰牛冷冻精液 2003.08.01--2006.07.31
(2003)001530 湖北省畜禽育种中心种公牛站 利木赞、夏洛来、西门塔尔、安格斯、尼里/拉菲水牛、摩拉水牛冷冻精液 2003.08.01-2006.07.31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2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