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农办农[2004]11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农业(农林、农垦)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棉种生产管理,提高棉种品质,2003年11月,我司委托农业部棉花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对2003/2004年度10个省的部分棉花基地县生产的棉种品质进行了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范围为河北、山东、河南、江苏、湖北、湖南、安徽、江西、四川、新疆等10个棉花主产省(自治区)的38个棉种生产单位,共抽取28个棉花品种的39个样品。抽查的品种都是目前主产棉区的当家品种或主推品种,其种植面积约占全国植棉面积的70%左右。抽查的样品代表种子数量约80万公斤,涉及种子库存量616万公斤。棉种纯度检验通过海南岛田间种植表现鉴定;净度、发芽率、水分等指标通过实验室检测鉴定。检测结果判定采用《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GB/T 3543.1~3543.7)中的规定。
二、抽查结果
(一)总体情况。在抽查的39个样品中,对38个样品进行了纯度、净度、发芽率和水分四个必测项目的检验,有36个样品综合判定为合格,总体抽样合格率为94.7%,比2002/2003年度的88.4%提高了6.3个百分点。对39个样品做了纯度鉴定,有38个样品合格,纯度合格率为97.4%;对38个样品进行了净度、发芽率和水分的检验,净度与水分两项指标全部合格,有37个样品发芽率合格,净度、发芽率和水分的单项合格率分别为100%、97.4%和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