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青国资考核[2006]1号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市国资委委托广州盛祺计算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设计开发了《青岛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业绩考核管理系统》的计算机软件(以下简称《业绩考核系统》)。经研究决定,在2005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中开始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企业应根据《青岛市国有(集体)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青政发[2005]51号)、《关于做好二○○五年度国有(集体)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暨二○○六年度指标测算工作的通知》(青国资考核[2005]14号)的有关规定,以及《2005年度经营责任书》确定的考核范围、考核指标计算方法等内容,将2003年至2005年度的有关数据以及2004年末企业存在的不良资产情况录入《业绩考核系统》,并按规定逐级上报汇总到集团,经集团审核后,通过《业绩考核管理系统》汇总上报市国资委。
二、企业版《业绩考核系统》的录入范围为按规定纳入业绩考核的企业集团、一级子公司和二级子公司,各企业应根据各自的级次选择使用相应的《业绩考核系统》。
三、考虑到某些企业存在缺乏硬件设施的现象,企业版软件在设计上,对于二级子公司允许多户录入,对于一级子公司允许一台机算机可通过不同的硬盘装入多个一级企业客户端系统。各企业应根据所属企业的级次和硬件配置情况,分别统计所需的集团、一级和二级客户端系统的数量,并上报市国资委。
四、中介机构版《业绩考核系统》为综合型专用系统,可同时录入一个集团及所属一级、二级企业数据。由于系统设置了自动识别功能,故不可与企业版软件混用。
五、软件使用中应注意的事项:
1、由于2005年度业绩考核的清算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避免影响业绩考核的专项审计以及2006年度业绩考核指标的测算工作,企业应严格按照市国资委的要求,按时上报2005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数据报表,未完成年度决算审计的企业可先按照企业年度决算报表上报,待年度决算审计完成后再通过软件修改相关数据。
2、为提高业绩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个别企业随意修改业绩考核数据,对于需要修改已上报的业绩考核相关数据的集团(总公司)和一级子公司,须填报《经营业绩考核数据调整申请表-1》,经过市国资委审核同意授权后,方可进行修改;对于需要修改已上报的业绩考核相关数据的二级子公司,须填报《经营业绩考核数据调整申请表-2》,经过集团(总公司)审核同意授权后,方可进行修改。经过集团(总公司)审核同意的二级子公司《经营业绩考核数据调整申请表-2》须送报市国资委备案。
3、为保持业绩考核数据的连续性,业绩考核软件在设计上对于01、02、04、05表的"上年实际数"均由上一年度实际完成值自动提取生成,企业应依据各年度决算审计报告认真填列"本年实际数"。
附件:
1、经营业绩考核数据调整申请表(略)
2、经营业绩考核数据调整申请表(略)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