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南环字[2006]3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实施南宁市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计划,经研究,现将2006年南宁市市本级第一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达你单位2006年南宁市市本级第一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补助经费具体项目名称、补助金额等详见附件。
二、各项目单位在收到本通知30日内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详细资金使用计划,报南宁市财政局、环保局审核。
三、项目单位要与南宁市环保局签订环保专项资金使用合同,并严格按照《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3年第17号令)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桂财建[2005]77号)的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预算一经下达,不得随意调整。如确需调整必须报市环保局、市财政局批准。
四、南宁市环保局、财政局对项目实行跟踪管理,对项目执行情况实行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项目单位制定用款计划报南宁市环保局、财政局的同时,要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桂财建[2005]77号)规定报送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情况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南宁市环保局、财政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拨款。
六、项目单位应根据下达的计划,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项目的实施。项目完成后,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3号令)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的规定由南宁市环保局、财政局组织竣工验收。
附件:2006年南宁市市本级第一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明细表
附件:
2006年南宁市市本级第一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明细表
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拟建设内容
项目效益预计
总投资
(万元)
补助
(万元)
1
邕江水源地上游人工湿地处理污水示范工程(续)
广西南宁新桂环保与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隆安日处理1.2万吨的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示范工程
年处理污水约450万吨,削减COD排放量2250吨。
1183.2
200
2
广西华劲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尾汽回收处理技改工程
广西华劲纸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由旋浆分离器、两级喷射冷凝器、污热水过滤器组、热交换器组等主要设备构成的尾汽回收处理系统
消除蒸煮尾汽排放对周边(包括青秀山)大气环境产生的恶臭影响;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192.2
85
3
广西铁鸟调味食品有限公司酱料厂废水处理工程
广西铁鸟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酱料、食醋等调味品污水处理工程
每年可削减外排CODcr170吨、BOD5106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94.96
55
4
邕宁县浦新纸厂废水治理
邕宁县浦新纸厂
抄纸白水综合处理工程
每年减少排放SS173吨、CODcr8.4吨、BOD4.2吨;污水循环使用减少排放量60万m3,减少对八尺江的污染;每年节约水资源费95.9万元
95.28
20
5
南宁市50t/d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项目前期
南宁市环保科研所
建设南宁市工业固体废弃物填埋场,占地200亩,容积为15万m3,服务年限约20年
项目建成后,减少工业区对环境的工业废物排放量,根据近年的数据,南宁市主要工业企业需进行处置的固体废弃物量为15483t/a
50
25
6
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及世行项目还贷
南宁市环保局
60
60
1675.64
445
南宁市环境保护局
南宁市财政局
二○○六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