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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建设局,哈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各单位要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开展春季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黑建安〔2006〕22号)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落实通知检查内容、检查方法以及检查要求,同时开展对本地区、本企业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的自检自查,全力做好迎接省建设厅安全检查组的检查准备工作。
哈尔滨市建设安全监察站
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开展春季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黑建安[2006]22号
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总局建设局、省森工建设安全站:
为保证春季解冻期间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省建设厅决定开展全省春季解冻期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施工单位按照《关于加强春季解冻期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通知》(黑建安[2006]21号)要求的自检情况。
(二)"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新开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使用、检测情况。
(三)"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情况,塔吊、施工升降机等起重设备及其它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配备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架设情况,脚手架、通道的搭设情况,工人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使用情况。
(四)本地区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是否仍在从事活动。
(五)施工总承包企业是否将工程发包给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分包单位。
(六)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履行情况。
(七)各市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005年7月14日以后,是否向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颁发施工许可证。
(八)各市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落实《关于对二OO五年1-7月份发生死亡事故责任单位与责任人的处罚决定的通报》(黑建安[2005]42号)、《关于对二OO五年发生死亡事故的部分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处罚的决定》(黑建安[2006]19号)的情况,主要是应由市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执行行政处罚的,是否已经执行,涉及降低企业资质等级、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吊销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停止执业的,是否已经收缴证书并报省建设厅办理相关手续。
(九)各市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日常监管情况,主要是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的执法情况。
(十)各市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落实黑建安[2006]21号文件的情况,主要是辖区内结转工程的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和维修情况以及隐患整改、处理情况;对辖区内新开工建设工程施工准备的审查情况,重点是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制定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设施的维护情况等。
二、检查方法
(一)听取市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汇报,查看落实省建设厅文件情况的资料。
(二)到市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抽选10个2005年7月14日以后颁发施工许可的项目,对照本地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名单,查看有无将施工许可证颁发给上述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
(三)在每个市地随即抽查3个施工现场,检查施工总承包企业是否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将工程分包给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查看施工单位落实省建设厅文件情况的资料,检查现场的安全防护情况。
(四)对发现的事故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停工整改;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禁止参加投标活动;对施工单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并按《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检查时间
2006年4月18日至4月27日。
四、组织领导
为做好建筑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省建设厅成立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李文芳省建设厅主管厅长
副组长:柴千省建设厅总工程师
成员:各检查组组长
五、检查路线及检查组人员组成
第一组:哈尔滨-绥化-黑河-农垦
组长:阎琪省建设安全站站长
成员:钱宝山大庆市建设局安全站工程师
刘培龙齐齐哈尔市建设局安全站高工
第二组:大庆-齐齐哈尔-大兴安岭
组长:王殿发省劳动定额站站长
成员:刘毅牡丹江市建设安全站工程师
那波双鸭山市建设安全站工程师
第三组:牡丹江-鸡西-七台河-森工
组长:夏忠玉省建设安全站副站长
成员:王晓峰佳木斯市建设局安全科
赵宇绥化市建设局安全站站长
第四组:双鸭山-佳木斯-鹤岗-伊春
组长:郑纯共省质量站副站长
成员:李书远哈尔滨市建设安全站工程师
郝成山鸡东县建设安全站站长
六、报到要求
(一)报到时间:2006年4月18日上午9:00时。
(二)报到地点:黑龙江省建设厅三楼大会议室。
(三)报到内容:厅领导讲关于检查的有关事项,下午赴各地检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