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晋环发[2006]110号
各市环保局:
为规范12369举报系统的运行管理,实现省、市两级联网运行,形成整体工作能力,确保群众环保举报渠道畅通,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保护公众环境权益,树立环保部门执法形象,我局制定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月考核评分细则(试行)》。现将《12369环保举报热线月考核评分细则(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做好有关工作。
一、在5月13日前规范12369的管理机构,建立管理制度并健全档案,指定专人负责,向社会公示12369举报电话。
二、于5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告12369管理机构名称、负责人、管理制度、公示原件、联网运行情况。
三、对各市12369的运行情况将实行按月考核,按季评比并将考核评比结果全省通报。
附件:12369环保举报热线月考核评分细则
联系人:省环境监察总队应急中心 王文晶
电 话:0351-6371083
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12369环保举报热线月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分值评分细则考核
方法得分
一、12369组织机构及运行情况(35)
1、成立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5无专门机构扣3分
无专人负责扣2分根据各市组织机构设立批准文件和省局不定期电话抽查情况
2、12369管理制度和建立规范档案5未制定12369管理制度、未建立规范档案的不得分
3、12369举报电话运行情况15不使用文明用语、态度强硬发现一次扣1分
工作时间电话无人接听发现一次扣1分
未实行24小时人工值守扣5分
4、系统运行情况10
不能与总队上传举报信息自动受理系统扣10分
二、数据报送(25)
5、每周使用12369举报信息处理系统上传本周处理数据15漏报一次扣5分(本周无上传数据应电话或文字说明)根据周上报数据和月报表报送情况
6、使用信息自动受理系统进行案件回复5未回复的扣5分
7、按期报送《环境举报及查处情况月汇总表》5未报扣5分,逾期扣3分
三、举报案件受理情况(15)
8、突发环境事件、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及时上报5超时上报扣5分不定期抽查和总队案件受理情况
9、耐心接听、及时受理案件5故意推诿、无故不受理发现一次扣2分
10、环境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5经调查属实的扣5分
四、举报案件查处(20)
11、本级受理的举报案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5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一件扣2分抽查各市举报案件查处情况和各市对转办案件回复情况
12、上级转办的信访案件,在期限内办结,逾期不能办结提出延期申请5每逾期一件扣2分,
13、实名举报案件查处后应在七日内回复举报人5不回复或回复不及时扣1分
14、举报案件查处不力,导致举报人越级举报5发现一件,扣1分
五、宣传教育(5)
15、利用当地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告12369环保举报电话5未在各种媒体上向社会公示12369环保举报电话的扣5分查看公示
原件
总分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