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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2-21 生效日期: 2005-12-21
发布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黔府办发[2005]97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群山(副省长) 
  副组长:陈训华(省政府副秘书长) 
  何刚(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监局局长) 
  成员:吴勇(省经贸委副主任) 
  张宜华(省公安厅副厅长) 
  黄汉金(省监察厅副厅长) 
  王明铮(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麻少玉(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丁琨(省工商局副局长) 
  范开忠(省煤管局副局长) 
  付京(省西电办副主任) 
  陈晓辉(贵州煤监局副局长) 
  殷明华(省总工会副主席) 
  侣蜀明(贵州电网公司总工程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监局),何刚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晓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全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审定各地整顿关闭煤矿名单,对煤矿整顿关闭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工作。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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