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津价商[2005]428号
市水利局,塘沽区物价局、塘沽自来水公司:
市水利局《关于申请调整供引滦入港等管线供水价格的函》(津水函[2005]260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引滦枢纽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593号)精神和国家《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将市水利局供引滦入港管理处的用水价格每立方米由0.91元调整为1.00元;将供塘沽自来水公司的用水价格每立方米由1.00元调整为1.10元。
市水利局要将提价收入主要用于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维护,改进供水服务质量,加强水费支出管理。
天津市物价局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