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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证员能否在公证书的译文上签名的请示函》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6-10-19 生效日期: 1986-10-19
发布部门: 司法部公证律师司
发布文号:
广东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
  你处粤司公字(1986ぉ116号《关于公证员能否在公证书的译文上签名的请示函》收悉。按照规定,公证员不能在公证书的译文上签名,可按我司(86ぉ司公字第66号函《关于送往美国使用的公证书需证明译文与原文相符事的通知》的规定,出具译文与原文相符的公证书并附相应的英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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