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深府[2006]3号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2006年春运工作从1月14日开始,至2月22日结束。为切实做好我市2006年春运工作,实现"安全、顺畅、优质、有序"的总体目标,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05〕2582号)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006年春节相对较早,学生流、探亲流、民工流交织,客运高峰会比较明显,春运任务将十分繁重。据预测,我市2006年春运旅客发送量将达到760万人次,同比增长4.09%;其中公路运送旅客431.2万人次,同比增长1.51%;铁路运送旅客208.9万人次,同比增长8.01%;水路运送旅客21万人次,同比增长2.94%;民航运送旅客98.9万人次,同比增长8.03%。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快捷方便"的原则,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市政府决定成立深圳市2006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在2006年春运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负责全市春运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张思平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陈胜兴副秘书长及市委宣传部,市应急指挥中心、交通局、安监局、公安局及各区人民政府相关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应急指挥中心、交通局、安监局、公安局、城管局、工商局、贸工局、口岸办、劳动保障局、民政局、教育局、科技信息局、卫生局、规划局、建设局、公安交警局,福田区人民政府、罗湖区人民政府、盐田区人民政府、南山区人民政府、宝安区人民政府、龙岗区人民政府,市总工会、团市委、深圳海事局、邮政局、深圳警备区、省公安边防总队深圳指挥部,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南铁路有限公司、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市地铁公司、深圳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运发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航运总公司有关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市2006年春运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胜兴副秘书长担任,副主任由市交通局陈惠港副局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大楼605室,24小时值班电话:83168123、83168155,传真:83165191。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制定本单位春运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负责本辖区、本系统春运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互相协作,共同做好相关工作。各区人民政府要积极协调辖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对本辖区内火车站、机场,以及人流、车流聚集的口岸、港口客运站、公路汽车站、火车票取票点及邮政订票缴款网点等关键地区进行重点监控,成立联系畅通、反应迅速、分工合理的春运协调机构,以周密、详实的应急预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深圳机场地区由深圳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协调组织该区域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制订应急预案。春运期间,各级春运领导机构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注意春运动态,出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时,有关领导同志要赶赴现场解决问题并及时将情况上报。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须于2006年1月10日前把本单位的春运工作方案、24小时值班电话、应急预案报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周志文、苏伟;电话:83168113、83168172;传真:83168167)。
三、科学组织运力,保障春运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市交通主管部门要根据运量预测和2006年元旦、春节相隔较近,学生、探亲流将形成叠加的特点,合理安排运力,提高运输效率,并督促公路、铁路、水路和民航运输企业认真研究和落实春运运力的准备和组织工作:铁路部门要根据客流情况,积极争取适时增开临时客运列车;公路运输部门要尽可能组织足够的车辆投入春运,做好春运包车直达运输的组织管理;民航部门要继续开展春运包机业务;公交运输企业要保证充足的城市公共汽车和出租车运力,组织好车站、码头、机场客流的集散,满足市民的出行需要。公、铁、水、航四种运输方式要合理分工,有效协作,确保春运工作安全、优质、有序地进行。
四、强化安全管理,确保春运安全
运输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是2006年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单位、各运输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春运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切实抓好运输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各行业、各单位安全生产的指导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加强对运输工具、设施的安全检查,严禁将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春运。交通部门要针对道路安全形势严峻的局面,加强对司乘人员的教育,做到"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驶"并督促有关企业切实做好防火、防爆和危险品的查禁工作,严禁旅客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和危险品乘坐车船、飞机。
公安、武警部门应联合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防爆防火防恐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好火车站、机场、客运站及售票点、取票点等地的治安秩序;组织警力严厉打击车匪路霸、票贩子、拉客仔;加强对车船巡查,防止在车船上发生抢劫等刑事案件,确保旅客生命财产安全;重点抓好深圳火车站、深圳机场、蛇口港客运站、各大汽车站及广深、惠深、深汕、梅林、机荷等公路治安秩序的整治工作,保证运输安全、畅通、有序。
五、周密部署,做好春运火车票预售组织工作
在总结2005年春运火车票预售成功经验的基础上,2006年春运散客火车票预售仍采用电话订票的方式。乘客通过拨打95105160电话订票成功后,可选择邮政送票或前往我市35个取票点就近取票。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周密部署,认真做好我市2006年春运火车票预售工作:
(一)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南铁路有限公司要认真做好2006年春运运力的组织工作和火车票预售工作,确保电话订票系统在春运期间正常运行。同时,要指定专门新闻发言人提前将火车票预售方式、火车票总量、流向和发车时间等详细情况通过各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售票开始后,每天定时将剩余火车票的数量、流向和发车时间等详细情况,通过各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以便市民了解、选择和监督。
(二)邮政部门要做好春运期间火车票送票工作。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南铁路有限公司要积极配合邮政部门做好2006年春运期间邮政配送火车票的各项准备工作,充分发挥邮政部门配送票优势,争取2006年春运期间一半以上零售火车票由邮政部门配送。
(三)各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提早研究制定各项应急预案,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各自辖区内取票点、邮政订票缴款网点及火车站的治安、交通、环卫等秩序的维护工作。
(四)宣传部门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统一新闻媒体宣传口径,做好整个春运火车票预售组织宣传报导工作;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及时公布火车票预售方式、电话订票流程、邮政送票流程,取票点和邮政订票缴款网点地址等春运信息,确保广大市民及时、准确、充分地了解火车票预售信息,为2006年春运火车票预售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交通部门负责各取票点、火车站的公共交通组织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延长公交服务时间,组织运力疏散市民。
(六)公安部门负责春运期间各取票点、邮政订票缴款网点及火车站的治安秩序维护工作。
(七)城管部门负责维护各取票点、邮政订票缴款网点及火车站的环境卫生。
(八)卫生部门负责各取票点、邮政订票缴款网点及火车站的卫生防疫工作。
(九)科技信息部门负责协助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做好网络和电话通讯系统的技术保障维护工作。
(十)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各取票点、邮政订票缴款网点及火车站的交通秩序维护工作。
(十一)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负责各取票点的电力供应。
(十二)深圳警备区、省公安边防总队深圳指挥部要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春运期间各取票点、邮政订票缴款网点及火车站的治安、交通秩序的维护等工作。(十三)安监部门负责指导各区人民政府落实各火车票代售点的安全工作,并全面负责各火车票代售点的安全监督检查。
六、做好卫生预防工作,防止疾病传播
各有关部门要努力做好车站、码头、机场,以及各种运输工具的清洁和消毒工作,有效预防各类疾病的发生和传播。同时,要高度重视禽流感防控工作,努力克服春运期间因客流量大而带来的各种困难,认真落实防控禽流感的各项措施,确保禽类物资运输的通畅,真正做到货畅其流。
七、坚持"以人为本",营造和谐的春运氛围
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以人为本、乘客为大"的服务理念,为旅客提供便利的出行条件和良好的出行环境。同时,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努力提高服务质量,让春运期间出行的群众感到满意。
劳动部门一是要加强劳动监察工作力度,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管理,防止在春运期间发生拖欠、克扣工资的现象。二是要动员用工单位调整员工放假时间,三是要动员员工留深过年。我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劳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深入基层与各单位和企业共同努力,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丰富市民和留深员工的节日文化生活,各用人单位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和安排好职工的节日生活,使市民和在深员工过一个吉祥、欢乐、幸福的春节。
宣传部门、交通部门要督促各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及时播发春运信息和动态,广泛宣传2006年春运形势、国家政策,切实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宣传,介绍春运动态,让市民及时、准确、充分地了解春运信息,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和出行时机。
工商物价部门要在春运期间加强对场站地区饮食、服务行业的管理,严厉查处哄抬物价、坑害旅客行为,维护正常的工商经营秩序。
城管部门要增派环卫人员和增设环卫设施(移动厕所),做好客流应急疏散场点的保洁工作。
市联合整治非法营运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要按照市府办《关于印发深圳市联合整治非法营运行动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05〕138号)的要求,继续组织各区人民政府、市交通、公安、工商、城管、武警、警备区等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开展联合整治交通秩序专项行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加大对非法营运等交通违章行为的打击力度,为2006年春运工作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六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