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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会计标准公告前言
本前言用以说明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IASC)的目标和工作程序,并说明国际会计标准公告的适用范围和权威性。本前言于1982年11月修订,1983年1月公布,代替1975年公布(1978年修订)的前言。本前言经过批准的文本是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公布的英文本。
01 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成立于1973年6月29日,是澳大利亚、加大、法国、联邦德国、日本、墨西哥、荷兰、英国和美国的会计界组织之间达成一项协议的结果。经过修改的协议和章程签署于1982年11月。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由理事会执行日常工作。理事会最多包括十三个国家的代表和四个在财务报告方面利益相关的组织的代表。
02 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在章程中规定的目标是:
“(a)根据公众利益,制定和公布编报财务报表时应当遵循的会计标准,并推动这些标准在世界范围内被接受和遵守。
(b)为改进和协调与编报财务报表有关的条例、会计标准和程序进行广泛的工作。”
03 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和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之间的关系,为双方达成的双边协定》所确认。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的全体成员(与国际会计师联合会的成员相同)在协议修订本中承认,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在制定和发布国际会计标准上有完全和充分的自主权。
04 全体成员同意通过承担以下义务来支持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的目标:
“在各自的国家内公布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每份国际会计标准,并尽力做到以下各条,以支持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的工作:
(1)保证公布的财务报表在所有带有重要性的方面均遵守国际会计标准,并且注明遵守国际会计标准的事实。
(2)劝说政府和标准制定机构,公布的财务报表应当在所有具有重要性的方面都遵守国际会计标准。
(3)劝说管理证券交易市场和工商业界的机关,公布的财务报表应当在所有具有重要性的方面都遵守国际会计标准,并且注明遵守国际会计标准的事实。
(4)保证审计员对于财务报表能在所有具有重要性的方面都符合国际会计标准,而使他们自己感到满意。
(5)在国际上提倡接受和遵守国际会计标准。”
公布的财务报表
05 02和04两段所用的“财务报表”一词,包括资产负债表、收益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和标明属于财务报表一部分的附注、其他报表和说明。通常,财务报表是每年提供或发表一次,并由审计员就其作出报告。国际会计标准适用于任何商业、工业或营业性企业的这种财务报表。
06 这些企业的管理部门可以根据许多不同的办法,编制最适合自己内部理使用的财务报表。但在财务报表发给他人时,例如在分发给股东、债权人、雇员和一般公众时,则应当符合国际会计标准。
07 编制财务报表和恰当地提供资料,都是企业管理部门的责任。审计员责任是对财务报表提出意见并作出报告。
会计标准
08 在每一国家内,当地条例在不同程度上管理着财务报表的发布。这类地条例包括和有关国家中管理机关颁发的会计标准职业会计团体公布的会计标准。
09 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成立以前,多数国家公布的会计标准之间在形式内容上经常发生差别。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注意了解在各个题目上已经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或会计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供全世界范围采纳的国际会计标准。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的目标之一,是尽可能地协调不同国家之间相互分歧的会计标准和会计政策。
10 在执行修改现存标准和制定关于新题目的国际会计标准的任务中,国会计标准委员会集中在主要问题上。因此尽量不使国际会计标准过于复杂,以至不能在世界范围内有效地推行。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颁发的国际会计标准经常得到复查,以便考虑当前的状况和更新的需要。
11 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颁布的国际会计标准,并不凌驾于上述08段中到的在一个特定国家内管理财务报表发布事宜的当地条例之上。根据本前言的解释,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成员的义务规定,如果在一切具有重要性的方面都已遵循国际会计标准,就应当公布这一事实。在当地条例与国际会计标准不同的规定时,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的当地成员应当尽力向有关当局说明与国际会计标准协调的益处。
标准的适用范围
12 具体的国际会计标准在应用方面的任何限制,都在有关的标准公告中以说明。国际会计标准不准备用于无关紧要的项目。国际会计标准应从标准中规定的日期开始实行,如无相反说明,就不追溯到前期。
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和标准
13 一致同意的工作程序是,选择一些题目由筹划指导委员会去做详细研。通过研究产生对一个特定题目的征求意见稿,供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理事会考虑。征求意见稿如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便分发给会计界团体,并且给政府、证券市场、管理机构、其他机构和其他利益有关方面。每一征求意见稿均给有适当的考虑和评议时间。
14 自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顾问组从一九八一年组成以来,他们的意见在个重要决策阶段都得到了考虑。
15 然后,由于公开征求而收到的意见和建议便交由理事会审查,并根据要修改征求意见稿。经修改的征求意见稿如取得理事会四分之三以上的批准,即可作为国际会计标准颁布,并自标准中规定的日期起开始生效。
16 在上述过程的某些阶段,为了促进某一问题的讨论,或为了给发表意留出适当的时间,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理事会可以决定发布讨论稿。讨论稿须经理事会以简单多数批准。
17 在上述13至16段所指的投票中,向理事会派出代表的每个国家和个组织可有一票。
18 被批准的征求意见稿或标准的文本,是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发布的英本。在理事会的许可下,各会员负责准备征求意见稿和标准的译本,这些译本可以用成员国本国的文字发布。译本应注明负责翻译的会计团体的名称,并说明是经批准文本的译本。
国际会计标准的权威性
19 不论是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还是会计职业界,单就其自身而言,都无强制执行国际协议或要求遵守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会员,必须尽最大努力保证审计员按04(b)(2)段的规定办事。假若他们不遵守这个规定,要按04(b)(3)段的规定,采取适当的可能是纪律性的行动。这是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成员国应承担的最重要和最严肃的义务。
20 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成员相信,在其本国采用国际会计标准或表达未守标准的程度,将在今后若干年产生重要的影响。财务报表的质量将提高,一致的程度将增强。对了解财务报表所必要的资料将作为例行公事附在报表中以便参考。
(2)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的目标与程序
1983年1月
经济背景
01 世界上技术的发展给信息交流迅速带来从前梦想不到的改进,公众的野日益国际化,并因此越来越多地从国际情况出发去使用公司财务报告。
02 财务报表作为公司之间信息交流手段的用途,一直在稳步增加。目前泛承认,财务报表是投资者、雇员组织、政府机关和许多其他组织的首要信息来源。
03 国际市场上的投资者需要确保他们在作投资估价时所依据的资料是运他们本国承认的会计原则编制的,并且与源于任何国家的资料都具有可比性。利益相关的集团,例如雇员、政府机关和管理机构等,都只有在财务报表的编制是以恰当、平衡并且具有国际可比性的标准为依据时,才认为可以接受这些财务报表。
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IASC)的背景
历史
04 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成立于1973年6月,是澳大利亚、加拿大、国、联邦德国、日本、墨西哥、荷兰、英国和美国的会计界组织达成协议的结果。当时,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的理事会便由这些国家组成。
05 现在,大约有五十个国家的职业会计界组织是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的员,代表了全世界从事公众会计业务和在工业、金融、商业、教育和政府方面工作的男女会计专业人员。
06 1977年,会计界组织的国际性职业活动被组织到国际会计师联合之下。1981年,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和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一致同意,在制定国际会计标准和签发国际会计问题讨论文件方面,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具有充分和完全的自主权。
作用和目标
07 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的作用,是致力于发展和选用恰当、平衡,并且有国际可比性的会计原则,同时提倡在编报财务报表时加以遵守。
08 具体地说,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章程中规定的目标是:
(a)按照公共的利益,制定和公布编报财务报表时应当遵守的会计标准,并推动这些标准在世界范围内被公认和遵守;
(b)为改进和协调与编报财务报表有关的条例、会计标准和程序,进行广泛的工作。
发展共同的国际方式
09 世界上有些国家早已对同一个问题形成了不同的原则,而另一些国家还尚待考虑这些问题,从而就需要协调会计原则。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希望通过以下各种途径,促成共同的国际方式:
(a)任何时候都可能有几个不同国家的全国性组织同时为相同的问题制定会计标准。为了避免提出相互矛盾的解决办法,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理事会敦促各成员组织,只要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立法不同的国家提议就会计标准进行讨论,就应当邀请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参加。
(b)在某些过去没有制定会计标准的国家,可以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作为他们国家自己的标准。这种情况下,当地的会计实务将会有所提高,国际上也会接受来自这种国家的财务报表。
(c)还有一些国家,在特定的问题上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中确定的原则作为本国标准的基础,以便为特定的标准保证一定水平的质量和可比性。这种做法可以大大减少制定国家会计标准所需的时间和研究费用,从而可以使一个国家采用比单用本地资源要快得多的方案去制定标准。
(d)已经有本国标准的国家,可以将本国标准与国际会计标准相互比较,争取消除重大差别。# (e)对于那些在法律中包括关于会计实务的系统规定的国家,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的成员组织应当努力劝说有关当局,使之认识与国际会计标准协调的益处。
10 国际会计标准必须承认各国财务报表的编报者和使用者的具体需要,针对提出的问题规定原则时,避免涉及各国标准中常常应有的细节。
11 这就是说,国际会计标准可能在某些问题的处理上远远走在一些国家前面,但同时另一些国家又觉得国际会计标准实在只是一点点基本的东西。
12 会计在一定的程度上是惯例的问题。通过剔除不成熟的做法,国际会标准减少了会计实务中供选择的做法,从而有助于协调会计标准。
13 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的工作的实质,是为了公共的利益在世界范围内调和改进编制财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原则。尽管一些国家的要求更为详细,各国的具体情况也必须加以适应,但这些都不妨碍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目标的实现。
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的业务组织结构
14 随着对于会计观点和实务的协调工作的支持在全世界日渐扩大,根据际可能性尽量广泛地吸收利益相关方面参加标准制定过程的必要性已经越来越明显。
15 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认识到有必要具备充分的代表性,因此在组织结上做出了不少重要变动。
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理事会
16 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的工作由理事会执行,并有专职秘书一人协助。事会有十三个国家的代表。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的方针是,理事会成员的提名中最好至少有三个发展中国家。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章程允许理事会中最多包括四个不是职业会计团体但在财务报告方面利益相关的国际组织的代表。
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顾问组
17 代表着许多财务报表编制者和使用者的国际组织都参加了国际会计标委员会顾问组。
18 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顾问组定期与理事会中各成员国的代表共同开会使顾问组成员能够讨论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工作中产生的原则和政策问题,讨论影响国际会计标准公认程度的实际和概念问题。
筹划指导委员会
19 成立筹划指导委员会是为了考虑与某一会计专题有关的问题。筹划指委员会均由四个成员国组成,只要有可能就应包括一个发展中国家。
20 非理事会中的成员组织系应邀参加筹划指导委员会,费用由国际会计准委员会负担。
与国家级标准制定机构的联系
21 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认为,为了充分了解各个国家级标准制定机构所临的困难,需要有密切的联系。主要的接触是通过各成员国中的理事会代表或通讯员。
22 此外,国家级会计标准制定机构还受到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代表团的问,讨论关于执行和协调标准的各种问题。
合作
23 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通过上述各种途径、发展与利益相关集团的合作以便产生切实有效的国际会计标准,并广泛地促进会计原则的协调工作。
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的业务程序
24 征求意见和展开评论的过程是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的成功所必须的。一过程不仅为使财务报表的编制者、审计者和使用者能有机会对应当采用的会计标准发表意见,而且也为保持国际会计标准的质量所必须。
25 在拟定标准的过程中,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理事会通过与来自有关行集团和组织,包括保险统计员、银行、保险公司、租赁公司和估价员等行业集团和组织的有资格的人士进行磋商,来充实自身的专业特长。
26 顾问组的观点在每一个重要的决策阶段都得到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理会的考虑。
27 征求意见和展开评论的程序如下:
(a)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理事会经过讨论,选定一项认为需要有国际会计标准的专题,并交派给一个筹划指导委员会。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团体都应邀提交供考虑的材料。
(b)筹划指导委员会在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秘书的协助下考虑有关的问题,就该专题向理事会提出论点提纲。
(c)筹划指导委员会收取理事会的评论意见,并准备一份所提标准的初稿。
(d)初稿在理事会审查之后发给所有的成员团体,供他们评论。
(e)筹划指导委员会准备一份经修订的草案,经理事会中至少三分之二的成员通过后,作为征求意见稿公布,邀请所有的利益相关方面开展评论。
(f)在考虑草案的各个阶段,成员团体应向本组织内适当的会计研究委员会寻求指导。
(g)征求意见阶段(通常为六个月)结束时,评论意见提交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并由负责该项目的筹划指导委员会加以考虑。
(h)然后,筹划指导委员会向理事会提交一份修改稿,供批准作为一份国际会计标准。
(i)一份标准的签发须经理事会最少四分之三的成员通过。此后,将该标准经过批准的文本寄发各成员团体供翻译和发表。
上述过程大约要用三年时间。
28 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理事会在上述过程中可能会确定签发供评论用的论稿,以更好地服务于研究中的专题需要。讨论稿的目的,可以是促进对一个尚不具备制定国际会计标准条件的专题的讨论,也可以是确保有充分的时间去讨论关于一个复杂的会计问题的各种观点。
29 一份国际会计标准发布之后,对该项问题的各种观点和需要还要继续断地进行了解。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经常从实际执行情况和是否需要修订这两个方面去审查标准的有效性。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随时根据当前情况修改文件,正如在关于价格变动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的问题上已经做的那样。
对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的承认和支持
30 不论是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还是会计职业界,单凭其本身,都没有权强制实行国际协议,或要求遵从国际会计标准。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的努力成功与否,要依靠在各自管辖范围内活动的许多不同的利益相关集团的承认和支持。
31 对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工作的承认来自下述组织:
(a)顾问组中包括的代表金融机构、财务经理、工会、雇主、股票交易所和财务分析员的国际组织。
(b)联合国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这两个组织从七十年代后期开始讨论会计和报告政策,而且都从一开始就邀请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参加。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一直参与了他们的有关讨论。
以上组织共同构成了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的顾问组,他们的看法和建议是标准制定过程的重要部分。他们分享看法的愿望,正是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所高度珍惜的承认。
32 对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工作的支持来自下述组织:
(a)代表职业会计团体的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联合会完全支持委员会的工作、承认委员会是唯一有责任和权威就国际会计标准签发公告的机构并在这方面有充分的权威与外部机构谈判和联系,在世界范围内促进接受和遵守这些标准。在委员会和联合会的双边协定中有关的职业会计团体通过以下方式继续支持委员会的工作:
(1)发表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批准签发的每份国际会计标准;
(2)尽他们最大的努力劝说政府、国家级标准制定机构、管理机构以及金融和工商界,公布的财务报表应当在所有具有重要性的方面符合国际会计标准并报告这一事实;
(3)尽他们最大的努力去保证,审计师对于国际会计标准能在所有具有重要性的方面都得到遵守的问题而使自己感到满意。
(b)在许多重要的经济中心长期支持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工作的国家级股票交易所。越来越多的股票交易所接受外国登记者按照国际会计标准编制的财务报表。
(c)地区性会计师组织。例如,会计学者联合会(The Groupe d’Etudes),亚洲和太平洋地区会计师联合会,欧洲会计师联合会,美洲会计协会。
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还承认与国家级和国际级管理界团体以及主要的工商学院保持接触的重要性。
33 会计标准的国际协调和改进要经过艰难道路。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将懈地追求这一目标,为公众利益始终站在协调工作的中心并与所有其他愿意实现这一目标者合作。
34 对于这种协调工作,合作的愿望是必不可缺的。在职业会计团体的支和友谊以及在财务报表的编制者和使用者的协作中,这种合作愿望都已经很明显。
35 会计实务的改进和协调的最重要的因素,将是国际会计标准和与其协的国家级会计标准被当作会计和报告的最恰当基础的程度。越来越多的国家已经这样做了。他们认识到了国际会计标准在世界范围内的公认性的益处,认识到了国际会计标准的可比性和协调性所带来的优越性。
36 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相信,对委员会的宗旨和提议的越来越大的支持会不断地产生成果,并将朝着会计标准的国际性协调的方向,促成切实的进步。
(3)会计政策的表达
1975年1月
01 本规定研究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所曾经被采用过的所有重要会计政策表达。
02 国际会计标准的目的及其权威性,在国际会计标准规定前言〔900〕中已有说明。
03 财务报表的定义,在国际会计标准规定前言〔9000节〕中已有规,为了方便,此处加以重述。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和被认为是财务报表组成部分的注解、声明或说明材料。国际会计标准适用于任何商业、工业或企业单位的财务报表。
04 企业的管理部门,可按最适合其内部管理的各自不同方法编制财务报以备自用。但如将财务报表送给其他人,如股票持有人、债权人、雇员和一般公众,则应当符合国际会计标准。
05 通常财务报表每年编制和公布一次,并且是审计员报告的对象。
基本会计假定
06 编制财务报表要以某些会计假定为基础。因这些假定已被接受和使用一般不再一一列举。假若不遵守这些假定,必须申明(即表达),同时说明原因。
07 下面是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承认的基本会计假定:
(a)继续营业
企业一般被认为将继续营业,即在可见的未来继续经营。我们假定企业既不企图也不必要停业或大规模削减业务。
(b)一致性
假定由一个会计期间到另一期间所采取的会计政策是一致的。
(c)权责发生制对收入和成本采取权责发生制,即收入和成本根据发生时(而不是收付时)计算,并列入有关期间的财务报表(本规定不研究在权责发生制假定下,成本与收入的配比程序问题)。
会计政策
08 会计政策,包括在编报财务报表时,管理人员所采用的原则、基准、例、规则和程序。对同一题目,在使用中有许多不同的会计政策,需根据企业具体情况选用最能恰当地表现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政策。
09 管理部门在选用会计政策、编制财务报表时,应考虑下列三个方面:
(a)谨慎
很多交易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不肯定性。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必须谨慎对待。但谨慎并不意味着建立秘密准备的合理化。
(b)实质胜于形式
交易和其他事项应按其实质和财务事实进行反映,而不只是按其法律形式反映。
(c)重要性
财务报表应表达所有能影响评价或决策的重要项目。
10 财务报表必须清晰易懂。在一个国家企业之间和不同国家企业之间编财务报表所根据的会计政策各不相同。因此为了正确理解这些报表,表明其编制所根据的重要会计政策是很必要的。对这些会计政策的说明,应作为财务报表整体的一部分,如将它们列在一起,对使用报表的人会更方便。有时对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其他报表中的项目采用了错误或不恰当的处理。在任何情况下揭示这种处理都是必需的,但揭示并不能纠正错误。
财务报表的使用者
11 财务报表所提供的资料,有很多使用者,特别是股东、债权人(现在和潜在的)和雇员。其他重要的使用者包括供应人、顾客、工会、财务分析员、统计学家、经济学家及税务和制定规章制度部门。
12 财务报表的使用者,以财务报表作为所需信息的一部分来源,从而作评价和财务决策等。财务报表若不清楚地说明编制时所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他们就不可能在这些方面作出可靠的判断。
会计政策的不同及其表达
13 由于在会计的许多方面有不同的政策,使解释财务报表的任务复杂化。因为没有一个被接受的、简单的政策清单供使用者参考,根据同样的事项和情况,用目前可供使用的不同会计政策,可以产生有重大不同的财务报表。下面是存在着不同会计政策的一些领域的例子,因此须说明所选用的方法:
综合性会计政策
合并政策
外国通货的换算,包括对兑换盈亏的处理
全面的估价政策(例如原始成本,总购买力,重置价值)
编制资产负债表日期后发生的事项
租赁,分期付款购买和有关利息
税务
长期合同
特许权
资产
应收款
存货(库存和在制品)和有关销货成本
应计折旧资产和折旧
成长中作物
发展用地及发展成本
投资:子公司、联合公司和其他投资
研究和发展费
专利权和商标权
商誉
负债和备付
保单
约定付款和或有负债
退休金成本和退休办法
解职费及多余人员津贴
损益
确认收入的方法
维护费、修理费和改良费
处理财产的盈亏
准备会计,法令的或非法令的,包括直接借入和贷入盈余帐户
14 目前会计政策并未在所有的财务报表中得到充分地有规则地表达。在达会计政策的这些国家内部以及这些国家之间的表达、格式、清晰程度和完整性方面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在一套财务报表中,可能仅列明了某些重要的会计政策而却没列明另一些重要的会计政策。即使在要求列明全部重要的会计政策的国家,也不一定具有要求其表达方法一致的准则规定。跨国公司和财务的发展增加了不同国家间财务报表较大程度一致的必要性。
15 财务报表应列出前期相应的数字。如果某项会计政策的变动具有重大响,必须表明这项变动并说明其影响。一项会计政策的变动可能对本年无重大影响,但若对以后年度可能有重大影响,则仍应予以表达。
国际会计标准1——会计政策的表达
国际会计标准1,包括本规定16—23段。本标准应与本规定01—15段和国际会计标准规定前言〔9000节〕联系起来阅读。
16 “继续营业”、“一致性”和“权责发生制”是基本会计假定。在财报表中如遵守了这些基本假定,就不需予以表达。如果有一项未被遵守,则应表明其未遵守的事实及其理由。
17 谨慎、实质胜于形式和重要性,应作为选用会计政策的重要考虑。
18 在财务报表中,应清楚简要地表达所采用的全部重要会计政策。
19 所用的重要会计政策的表达,应是财务报表整体的一部分。一般这些策应列在一处。
20 对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其他报表中项目的错误或不恰当处理,不因明所用的会计政策或附有注解或说明的材料而作为已被纠正。
21 财务报表应反映前期的相应数字。
22 对本期有重要影响或对以后各期可能有重要影响的会计政策变动,应以表达并说明理由。如果政策变动的影响重大,应说明变动所带来的影响并列出数字。
23 本国际会计标准,对以1975年1月1日或以后日期作为会计期间始日期的财务报表有效。
国际会计标准1与美国一般公认的会计原则的比较
国际会计标准1,21段规定“财务报表应反映前期的相应数字。”美国一般公认的会计原则,不要求呈报比较财务报表。但是,美国的公司通常颁发比较财务报表。大家都认识到列出前一期的数字,对使用报表人的好处。在这一点,ARB43〔2041节〕第2A章规定:
“在年报或其他报表中,编报比较财务报表,提高了这些报表的用途,更清楚地指出了本企业的本期变化的性质和趋势。这种编送强调了这一事实,即各期间的报表较之只包括一个会计期间的报表更重要,一期的数字只是连续历史的一部分”。
(4)在原始成本制度下存货的估价与呈报
1975年10月
01 本规定研究在原始成本制度下在财务报表中存货的估价与呈报。原始本制度是编制财务报表最广泛采用的方法。
02 本委员会了解有其他制度被推荐或用于编制财务报表,包括以重置成或其他现时价值为基础的制度。存货按其他制度的估价与呈报,不在本规定研究范围之内。国际会计标准1——会计政策的表达〔9001节〕,要求清楚地说明所采用的制度。
03 本规定不研究在长期建筑合同下的累积存货及对副产品存货的处理。
定义
04 在本规定中使用的下列词汇,有下列指定的含义:
存货 是有形资产,包括:(a)在正常的营业过程中置存的以便出售。()处在生产过程以便制成出售。(c)供生产商品或服务中消费。
原始成本 存货的原始成本是采购成本,转换成本和其他使存货变成现在状和场所而发生的成本合计。
采购成本 采购价格(包括进口税和其他采购税,运输和装卸费),加其他接有关的采购费用减商业折扣,回扣和补贴,构成采购成本。
转换成本 是采购成本以外使存货处于现在场所和状态的成本之和。
可变现净值 是在正常营业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完工成本和销售费用后的值。
05 存货在许多企业的资产中占很大的比重。因此存货的估价对于确定和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重大影响。
原始成本的确定
06 在确定04段所说的原始成本时,对于生产间接费、其他间接费和所的存货成本计算法,在实务中产生了不同解释。
生产间接费
07 生产间接费是由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以外的生产成本所构成。例如间材料和间接人工,厂房设备的折旧和维修费以及工厂的管理费和行政费。
08 对生产间接费须进行分析,以便确定有关使存货处于现在状态和场所那部分费用。当确定存货的原始成本时,这些费用包括在转换成本中。
09 在生产中所发生的固定的和变动的生产间接费,通常都分配到转换成。这种处理方法,是由于认为两者都是因使存货处于现在状况和场所而发生的。有时固定生产间接费全部或部分由转换成本中排除,因为认为它不直接与把存货变为现在状态和现在场所有关。
10 在低产量时期或在设备闲置时期,一种习惯作法是按设备的生产能力而不是按实际产量把固定生产间接费分配到转换成本,因此分配数较小。对设备生产能力的解释也有不同。例如把设备生产能力解释为在许多期间或季节能达到的正常产量,或解释为实际可能达到的最高产量。如何解释应事先确定,并一贯使用,不因一时的情况而改变。
11 与此类似,超过一般的耗费——材料、人工和其他费用,与把存货变现在状态处于现在场所无关,不作为转换成本。
其他间接费
12 生产间接费以外的间接费,有时是由于使存货处于现在状态和现在场而发生的。例如为特定顾客设计产品所发生的费用。另一方面,销售费用、一般行政管理费、研究和发展费、利息通常认为与将存货变为现在状态和处于现在场所无关。
存货成本计算法
13 为了计算成本,现行几种结果大不相同的存货成本计算方法,包括下几种:
(a)先进先出法FIFO
(b)加权平均法
(c)后进先出法LIFO
(d)基本存量法
(e)个别计价法
(f)次进先出法NIFO
(g)最后购入价格法
14 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后进先出法、基本存量法和个别计价法,企业在过去发生过的成本。次进先出法和最后购入价格法,用的不全是实际发生过的成本,因此不是以原始成本为基础。
15 个别计价法是按某些存货项目的个别成本计价的方法。适用于为一个定的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并分列的商品。假如用于经常能互换使用的项目,则可利用项目的选用,事先确定对利润的影响。
存货估价低于原始成本
16 如存货销售价格下降、毁损、全部或部分陈废,其原始成本就可能不变现。将存货降低到于原始成本到可变现净值的作法,符合流动资产不应按较可变现净值高的价值结转的看法。价值的降低可按各个项目分别计算,按一类内相似的项目计算,按存货类别(如产成品)计算,或按一类业务的有关项目计算以及按企业所有的存货计算,确定一个降低总数。按存货类别,业务类别或全部存货计算的方法,使发生的损失与未实现的盈利相抵销。
17 在有些国家减记存货并不按16段所描述的实务进行。例如减记到低原始成本的方法,是用一个随意决定的百分比乘原来的数,或减少一个未加说明的数,结果导致秘密准备,对财务报表产生不合适的影响。
存货的列入报表
18 在财务报表中,存货的进一步分类,反映了不同种类存货的金额和不会计期间各类存货的变化。一般进一步的分类是:材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和生产物料。
19 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通常由04段存货定义中所包括的项目成。有时其他项目也列入“存货项下,例如非生产用物料、研究和发展用物料。
国际会计标准2——在原始成本制度下存货的估价与呈报
国际会计标准2,包括本规定20—36段。本标准应与本规定01—19段和国际会计标准规定前言〔9000节〕联系起来阅读。
20 存货应按原始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两者孰低来估价。
原始成本的确定
21 制成存货的原始成本应包括使存货处于现在状态和现在场所的生产间费的系统地分配。固定生产间接费应以设备的生产能力为基准分配到转换成本中。如果因为固定生产间接费不直接与使存货处于现在状态和现在场所有关,全部或大部分并未列入存货,这个事实应予说明。
22 生产间接费以外的间接费,只能把明显地与使存货处于现在状态或现场所有关部分列入存货成本。
23 超过一般数量的材料、人工和其他费用方面的耗费不应列入存货成本
24 除了25和26段的规定外,存货的原始成本应用先进先出或加权平成本计算法计列。
25 存货中一般不能互相交换使用的项目,或为特定项目专门制造分列的品,应使用个别计价法计列。
26 如果表达了在资产负债表中所列存货金额与下列两项中任一项的差额可以用后进先出法或基本存量法:
(a)按24段所示方法与可变现净值二者孰低。
(b)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日期现值与可变现净值二者孰低。
27 为了简便,可以使用标准成本法估价产成品,使用零售价法估价商品,如所得结果一贯的近似于按20段所得的结果。
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28 对可变现净值的估价,不应根据价格或成本一时的变动,而应根据估时最可靠的证据来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29 存货应逐项或以类似项目为组,减记到可变现净值,不论采用什么方应一贯使用。
30 为履行销售合同所置存的存货数量,应按合同价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销售合同数量低于存货数量,其多出的存货部分应按一般市场价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31 用于制造产品所存的正常数量的材料和其他物料,如果有关制成品的售所得将等于或高于原始成本,这些材料和物料就不应减记到低于原始成本。假如材料价格的下跌意味着将来制成品的原始成本超过可变现净值,在这种情况下则应减记材料存货的价值。在这种情况下重置成本可能是衡量这些材料可变现净值的最好的能采用的方法。
财务报表的编送
32 本期销售或耗用的存货金额应借入本期损益(分配到其他资产科目的外)。本期减记到可变现净值的金额也应借入本期损益。
33 存货在资产负债表中或在财务报表的说明中,应按适合于该企业业务况作进一步分类,以反映每一主要类别存货的金额。
34 存货估价所用的会计政策,包括成本计算法应予列明。因改变有关存的会计政策而对本期或以后各期有重大影响时,应连同理由予以表达。改变的影响如果重大应表达并以数字表示(参阅国际会计标准1——会计政策的表达〔9000节〕)。
35 如果在“存货”标题下,列入了04段定义以外的内容,应说明其性、金额和估价原则。
生效日期
36 本国际会计标准,对以1976年1月1日或以后日期作为会计期间始日期的财务报表有效。
国际会计标准2与美国一般公认的会计原则的比较
存货按成本与市价孰低估价
国际会计标准2,20段和31段规定:
“存货应按原始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两者孰低来估价。”
“用于制造产品所存的正常数量的材料和其他物料,如果有关制成品的销售所得将等于或高于原始成本,这些材料和物料就不应减记到低于原始成本。假如材料价格的下跌意味着将来制成品的原始成本超过可变现净值,在这种情况下则应减记材料存货的价值。在这种情况下重置成本可能是衡量这些材料可变现净值的最好的能采用的方法。”
另一方面,在ARB43第四章〔5121节〕规定6中对存货应按成本与市价孰低估价,规定如下:
“成本与市价孰低”其市价是指当前重置成本(购入或重制)但,
(1)市价不应超过可变现净值(即在正常营业过程中预估售价减合理的加工及销售费用);
(2)市价不应低于可变现净值减正常利润数的近似值”。
因此,按照ARB43的规定,将存货减记到重置成本,当重置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但不低于可变现净值减正常利润数的近似值)就与国际标准矛盾(除非重置成本是衡量可变现净值的最好的能采用的方法。)
在FASB第17号解释中〔1083—2节〕,对ARB43第四章的讨论〔5121节〕规定:“由于在存货估价中所遇到的情况很多,规定6的制定意图是引导而不是规则”。
存货按市场牌价估价
在ARB43第四章〔5121节〕对于一般存货按成本与市价孰低的估价规则提出了例外的条款如下:
“仅在特殊情况下,存货可适当地高于成本反映。例如贵金属,有固定货币价值,没有什么销售费,可用这种货币价值反映。其他例外必须符合以下各种情况,不能确定合适的近似成本,按市场牌价可立即出售,具有各单位可以互换特性。当商品以高于成本的价值反映时,这个事实必须表达”。
国际会计标准2,对存货按原始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估价这一基本要求未提出例外条款。
(5)合并财务报表
1976年6月
01 本规定研究在一个母公司控制下的公司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问。合并财务报表是由于需要了解公司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而产生的。
02 本规定确定,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某些种长期投资,以会计产权法作为国际会计标准。它不涉及在编送其他形式财务报表的产权法。
03 本规定不研究下列问题:
(a)关于企业兼并或企业联合的各种会计处理方法及它们对合并的影响;
(b)商誉的会计处理;
(c)发行红股的会计处理(股票股息);
(d)对逐步获得和售出子公司和联合公司的会计处理;
(e)子公司发行股票的会计处理;
(f)公司集团内部,有关两个公司相互持有股票的会计处理;
(g)用外币表示的财务报表的换算方法;
(h)关于多种经营公司的财务报表,按产品系列或按生产活动编报的问题;
(i)短期合伙的会计处理。
定义
04 本规定中使用下列名词:
投资公司 指持有另一公司(被投资公司)股票表决权的公司。
被投资公司 指其一些股票表决权,由另一公司(投资公司)所持有的公司
子公司 指被另一公司(母公司)所控制的公司。
母公司 指有一个或更多子公司的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 指把母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一个单独企业来表示它们的资产负债、股本、收入和费用的各种财务报表。
控制 指直接占有或通过子公司间接占有一个公司过半数的股票表决权。
公司集团 指母公司及其所有的子公司。
少数股权 指在子公司的营业净收入或净资产中,除去属于母公司或其他子司股份之外的部分。
产权资本 指公司已发行的,当分配公司利润或最后分配资产时,既无限制件也无优先条件的股本。
联合公司 指一个被投资公司但不是一个子公司,它具备下列各条件:
(a)投资公司对被投资公司的股票表决权相当多;
(b)投资公司对被投资公司的财务及营业政策可施加重大影响;
(c)投资公司以其股权作为长期投资。
重大影响 指投资公司参与被投资公司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决策,但并不控制些政策。投资公司可用种种方法施加重大影响,通常通过向董事会派代表,也通过参与政策的制定,参加公司间重要经济业务,交换管理人员或技术情报的依赖等方法。若投资公司持有被投资公司不足20%的有表决权股票,如果不明确证明有重大影响的能力,应假定该投资公司不具有这样的能力。
产权法 指投资公司对联合公司和某些未合并的子公司进行长期投资所使用一种会计方法。在“产权法”下,投资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投资,按被投资公司净资产中属于该投资公司部分的变动加以调整。在合并损益表中反映被投资公司经营成果中,属于投资公司的部分。
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财务报表的需要
05 与公司集团的母公司有利害关系的团体,如现在的和未来的股东、雇、顾客及某种情况下的债权人,关心整个公司集团的财产,因而需要了解其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06 合并财务报表能满足这种需要,合并财务报表不考虑集团内部,作为个法律单位在法律上的界限,把企业集团作为一个单独的企业而提供其财务状况的资料。通常合并财务报表包括母公司及所有子公司。在个别情况下,子公司以外的某些公司也视同子公司列入一个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因为这个公司:
(a)拥有那些企业过半数产权资本,但股票表决权未过半数;
(b)该公司根据法令或合同对那些企业的财务或经营政策具有控制能力。如通过有提名超过半数董事会成员的权力,通过经营合同或法庭判决对其他公司的政策进行控制。
07 当需要了解母公司或个别子公司财务状况时,特别是债权人和少数股所发生的需要,可由母公司或子公司提供单独的财务报表。
不予合并
08 当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可能是暂时的或对子公司资产的控制能力已削减的情况下,通常对该子公司不予合并。
09 有些国家对于业务完全不同于集团内部其他公司的子公司,要求随同并财务报表另编单独的财务报表。这对母公司的股东及其他报表使用者来说,提供了更有用的材料,因此认为对该子公司的报表不加合并是恰当的。此种情况的另一处理办法是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按业务性质分类反映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损益表中分类反映收入和支出。
10 此外,被认为是足以构成对一子公司的报表不予合并的理由是:不能并;合并费用过多或耽误时间过久;董事们认为合并的结果会产生误解或有害。这些理由多属主观,其结果会造成在相同的情况下,公司之间会计实务处理的巨大差异。
全并程序
11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报表根据相同项目的资产、债、收入和费用相加的办法逐行合并。下列各项在合并报时互相抵销:
(a)公司内部往来帐余额和公司内部销售,收取费用及股息等经济业务;
(b)母公司对每个子公司的投资与母公司对每个子公司的全部股本和未作为母公司的子公司之前准备及前损益的份额。
12 由于公司内部经济业务而发生的未实现利润,而又被包括在资产的置价值之内的(如存货和固定资产价值内)应予抵销。本期发生的未实现利润,在适当照顾少数股权后,应由合并收入中抵减。但作为售方公司的帐来说,这些利润则属已实现利润,因此可能被纳税。由于这些收入要等到以后各期间才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呈报,所适用的税,也结转到报表利润之后。假如公司内部交易,使反映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资产价值低于整个公司集团的成本时,那么这种未实现的损失及有关的税金,除非已不能弥补,都应在合并报表中剔除。
13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如果可能,应在投资时,就分摊到子公司的个可识别的资产和负债上(按照它们的价值)。这个分摊的金额,随后作为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价值,列入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的投资成本与母公司对每个可识别资产和负债的合计的差额,应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加适当标志反映出来。
14 由于将来把子公司现在未分配的利润分配到母公司,而使母公司或子司可能发生的应付税金,应作为应计负债处理(如果有理由认为这些利润最后都要以股息或其他形式分配出去,并在汇款时形成税款负债)。如果对未分配利润并未计算应付税金,有时指出未分配利润累计额中母公司未计税的利润数,因母公司打算并有权利将这些利润作为长期投资。
15 母公司与其子公司财务报告期的起讫日期最好相同。如合并不同报告的财务报表,则不同决算日间发生的重要经济业务或事项须作调整或说明。如日期不同,各子公司财务报表的有关日期应列明。根据“一致性”这项原则的要求,报告期的长度和编制资产负债表的相错日数必须各期一致。
16 母公司在财务报告期获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只按获得日以后的成并入合并损益表中。同样,在报告期出售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只按出售日以前的成果并入合并损益表中。
17 在被编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中,其少数股权应负担的损失,可能出少数股权的股东产权,对此超出数,少数股权若无必须补足的义务,可“借”入多数股权。如果以后子公司获得利润,应将子公司所得利润全部“贷”入多数股权,直至补足以前“借”入数为止。
18 子公司流通在外的累积优先股票,被公司集团之外的人所持有时,不是否已宣布发放股息,母公司都应先计算出子公司的优先股息,作必要的调整后,再求出属于母公司的损益份额。
对联合公司的未合并的子公司的投资
19 对联合公司和未合并的子公司进行投资的主要计算方法有两种:成本和产权法。
成本法
20 在用“成本法”的条件下,投资公司对被投资公司的股票投资额按成记帐。投资公司只把得到股票后由被投资公司净累积利润中支付的股息作为收入。收到的股息超出得到股票后的利润数,应视为投资的收回,按投资成本的减少记帐。
产权法
21 投资公司对联合公司的投资,若只将所收到的股息作为收入,可能不以反映投资所取得的收益,因为收到的股息与被投资公司的成就关系可能不大。使用“产权法”就能对投资公司的净资产及净利提供更多的资料。
22 在产权法下,投资公司的投资的结存金额,要随着被投资公司所取得损益的投资公司的份额而作增减。投资的结存金额也可能由于被投资公司的股本的变化,而有所改变以反映投资公司的比例权益。由被投资公司收到的股息应减少投资的结存金额。
其他问题
23 如果被投资公司不再符合子公司的定义,但原母公司对被投资公司仍有重大影响力,这种投资作为联合公司处理。如果投资公司既失去了控制力,也失去了施加重大影响的能力,被投资公司就不能作为联合公司。如果投资公司失去了对被投资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能力,例如被投资公司被置于法庭控制之下,或处于破产,或处于无偿债能力而被起诉的情况下,这样被投资公司就不再符合联合公司的定义。
24 在采用产权法和成本法的情况下,投资价值较长期低于投资结存金额如果不适当地承认价值的降低,投资公司的资产就是高估了。
产权法的应用
25 应用产权法所适用的许多程序与对子公司投资合并所用的程序相似。
26 在适当承认外部股权之后,投资公司的损益应加以调整,以剔除投资司和被投资公司由于公司之间的内部经济业务而包括在资产结存金额中的未实现损益。
27 在应用产权法下,投资公司应使用所取得的最近期财务报表。假如投公司与被投资公司的财务报表编报日期不同,则不同决算日间发生的重要经济业务或事项,须作调整或说明。各被投资公司编制财务报表的日期不同时,应将其编制日期列明。根据“一致性”这项原则的要求,报告期的长度和编制资产负债表的交错日期,必须各期一致。
28 为了确定在以后各财务期,被投资公司收益中属于投资公司并列入合损益表的收益分额,在获得一个子公司以后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程序的主要概念,也适用于获得一个联合公司。获得子公司以后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程序,在13段中已有介绍。
29 在被投资公司未分配的利润中,属于投资公司的部分所应交纳的税金或出售投资股票而发生的应付税金,当投资公司承认这些利润时,作为应计负债处理。因为以后被投资公司分配股息时或投资公司出售投资股票时须交纳这些税金。
30 在采用产权法情况下,如果被投资公司的亏损中属于投资公司的部分于或超出投资结存额时,投资公司通常中止使用产权法,这时投资额为零。当投资公司对被投资公司有担保义务或有进一步提供财务支持的义务时,对以后又发生的亏损应提供资金,如果被投资企业随后有净利,则应在净利属于投资公司的份额等于在停止产权法期间的亏损分额以后,才恢复使用产权法。
31 如投资结存额因承认价值降低而减记时,应减少合并收益及有关投资存额。
32 若被投资公司流通在外的累积优先股票,由公司集团以外的人持有时不论是否已宣布发放股息,应先计算被投资公司的优先股股息,作必要的调整后,再求出属于投资公司的损益份额。
表达
33 合并财务报表反映公司集团总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了使财务报的使用者,对公司集团的业务获得清晰的理解,需提供公司集团组成及财务报表某些数额的分析资料。在一个大的、多种经营的公司集团中,可能须要说明主要子公司及联合公司的名称,营业性质及持有股票表决权的比例。对母公司、子公司和联合公司的留存盈余,提出分析资料,指出有关利润分配方面的法律或合同限制也是很重要的,因为它影响母公司分配股息的能力。对跨国公司应分析资产和负债的地区分配情况,以利于对在国外经营的特殊风险包括外汇率波动的风险作出合理的估计。
国际会计标准3——合并财务报表
国际会计标准3,包括本规定34—52段。本标准应与本规定01—33段和国际会计标准规定前言〔9000节〕联系起来阅读。
合并财务报表
34 母公司应公布合并财务报表,但如是一个全部归其所有的子公司时,在此例。
35 公布合并财务报表的母公司,除36和37段所列者外,应合并编制有按04段定义所指的国内外一切子公司的报表。
36 下列情况的子公司不被合并:
(a)对其控制只是暂时的;
(b)子公司处于严格的长期限制其资金运动的条件下进行经营,使母公司对其资产和营业的控制受到妨碍。
37 如果某子公司的业务与公司集团其他公司极不相同,随同合并财务报另编单独的财务报表,对于母公司的股东及其他报表使用者来说,可提供更有用的资料,在这种情况下该子公司的报表可以不必合并。
38 不受公司集团控制,但可以作为子公司编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有以两种情况:
(a)拥有半数以上的产权资本,而股票表决权未过半数;
(b)不论产权股权是否超过半数,根据法律或合同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政策具有控制力。
对这种情况须列明合并理由。
39 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各公司,最好遵守统一的会计政策。如在同一资产债表中采用不同的会计政策时,应列举不同的会计政策,并应列出使用不同会计政策的各类资产和负债的比例。
投资计算的产权法
40 对04段定义所指的对联合公司的投资和37段所述不并入合并财务表的子公司的投资,应按会计的产权法列入合并财务报表。
41 从下列情况日期起,(a)(b)应按产权法计算出的投资结存额列合并资产负债表,投资公司并停止把该日期以后被投资公司发生的损益份额计入损益表。
(a)子公司由于36(b)段所述原因不再被合并之日;
(b)被投资公司不再符合子公司定义,也不成为联合公司之日,或被投资公司不再符合联合公司定义之日。
42 在产权法下,如果某项投资结存额及41段所提的投资结存额超过投价值并且不是暂时的,应对价值的降低作适当反映,应为每一项投资价值的降低提存准备,不应把各项投资加总作总的估价。
财务报表的编报
43 合并公司产权中的少数股权应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出,不作为东产权反映,这种公司少数股权的损益,在合并损益表中应单独反映。
44 用产权法反映的投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进行适当分类,投资公的损益份额在合并损益表中应单独反映。如果本期损益中包括不平常的项目,投资公司应按其采用的会计政策单独反映属于它的份额。
45 投资公司由于出售被投资公司的股票所发生的盈亏,应在合并损益表反映。出售股票的盈亏额应为出售时的收入与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结存额之差。
表达
46 会计政策的表达(参阅国际会计标准1——会计政策的表达〔900节〕),应包括对处理子公司和联合公司的原则的说明。
47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作下列表达:
(a)主要子公司和联合公司的清单和说明及其与母公司的不同报告日期,但如在合并财务报表的所附报表中已列明,则不需要再列出这些日期;
(b)子公司未被合并的理由;
(c)如38段所述,将非子公司作为子公司编入合并财务报表,说明该公司与母公司关系的性质;
(d)在投资公司与被投资公司财务报表的不同日期之间所发生的重大未调整经济业务的金额;
(e)对每个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重要项目,如有必要提供分析数字,以便合理反映由于在其他国家经营所带来的特殊风险,包括外汇率波动的风险;
(f)在法律上和合同上对企业集团累计留存盈余分配的限制程度。
48 当子公司按37段规定,未将子公司编入合并财务报表,应另编子公的单独财务报表作为附表报送。这些附表如能充分表达与公司集团内部其他公司有关的项目余额和经济业务性质,可用简明表式报送。对于未编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在附表中所反映的经营成果与被列入合并损益表中该子公司的金额应有一个调节。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未编入合并财务报表业务相似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合并。
49 子公司由于36(b)段所说的限制未被编入合并财务报表时,应作列说明:
(a)被投资公司的名称,及公司集团在被投资公司的净资产中所占份额;
(b)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其投资结存额;
(c)公司集团在本期收到的股息;
(d)本期损益,不平常项目单独表示;
(e)对本期合并净利的减记金额或调整金额。
过渡规定
50 第一次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列出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对比数字。如不可,在合并损益表中可不列对比数。在以后各年度应列出全部对比数(参阅国际会计标准1——会计政策的表达〔9001节〕)。
51 第一次采用产权法时,应对被投资公司前期可归属投资公司的收益和何因价值降低在该期间对投资的减记数加以表达。
生效日期
52 本国际会计标准,对以1977年1月1日或以后日期作为会计期间始日期的财务报表生效。
国际会计标准3与美国一般公认的会计原则比较
国际会计标准3,39段规定:
“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各公司,最好遵守统一的会计政策。如在同一资产负债表中采用不同会计政策时,应列举不同的会计政策,并应列出使用不同会计政策的各类资产和负债的比例。”
美国一般公认的会计原则不要求说明:“在同一资产负债表中,采用不同会计政策的各类资产和负债的比例。”
(6)折旧会计
1976年10月
01 本规定研究折旧会计,适用于一切应计折旧资产,下列资产除外:
(a)森林及类似再生自然资源;
(b)矿物、石油、天然气和类似非再生资源的勘探和开采费用;
(c)研究和发展费;
(d)商誉。
定义
02 在本规定中,下列词汇按所规定的意义使用:
折旧 指把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分配到其预计使用年限。每一会计期的折旧,接或间接借入收益。
应计折旧资产 指这样的资产:
(a)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b)具有有限的使用年限;
(c)企业用于生产或提供商品或劳务,对外出租或用于行政管理。
使用年限 指下列两种之一:
(a)企业应计折旧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
(b)企业预计可由该资产所得到的产品件数或类似的计量单位。
应计折旧金额 指应计折旧资产的原始成本或其他在财务报表中代替原始成①的金额减估计残值。
注①本规定不研究由于以重估价值代替原始成本所产生的差异。
03 应计折旧资产在很多企业中占全部资产的很大比重。因此,折旧对决和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重大的影响。
04 有人认为,如果资产价值超过财务报表所表现的金额,就不需提取折。本规定认为,不管资产是否增值,都应在应计折旧金额的基础上在每一会计期计提折旧。
使用年限
05 应计折旧资产的使用年限,按项或按类估计,通常根据过去使用同类产的经验进行判断。对于使用新技术,用于生产新产品或提供新的服务的资产,由于缺乏经验,预计使用年限较困难,但仍需进行预计。
06 企业应计折旧资产的使用年限,可能较实物使用年限为短。资产除与用状况如工作班次或维修保养等因素有关的有形损耗外,还须考虑其他因素,其中包括由于生产技术的革新或改进而造成的陈废,由于该资产所生产产品或所提供服务的市场需求量发生变化而造成的陈废,以及法律限制如有关租赁期满等。
残值
07 资产的残值往往数目不大,在计算折旧额时可忽略不计。如残值较大,在获得资产或以后重估价时,应参考类似资产。在类似运转情况下,已到使用年限的现行可变现净值进行估计。在任何情况下,均应从毛残值中减去在资产使用期末的预计清理费用。
折旧方法
08 对资产使用年限中的每一会计期,都应按照不同的有规则的方法分配旧额。不论选用哪种折旧方法,应该不考虑企业的盈利水平和纳税金额,而一贯采用,以使企业各会计期的经营成果有可比性。
土地和建筑物
09 在正常情况下,土地的使用年限是无限的,通常不作为应计折旧资产然而,对企业来说如果某块土地确有一定的使用年限时,则应作为应计折旧资产处理。
10 建筑物属于应计折旧资产,因与02段中的定义相符。
11 某些企业不把建筑物作为应计折旧资产,理由是建筑物及其所占土地值之和并不下降。由于建筑物和土地不是一项资产,在会计上确认土地的增值和建筑物折旧额的确定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表达
12 分配方法的选择和应计折旧资产使用年限的预计,是属于需要判断的题。对于使用报表人员来说,列出所采用的折旧方法、使用年限或折旧率,提供了可以检查企业政策和与其他企业进行比较的资料。由于同样原因,还应列出报告期的折旧额及期末累计折旧额。
国际会计标准4——折旧会计
国际会计标准4,包括本规定13—19段。本标准应与本规定01—12段和国际会计标准规定前言〔9000节〕联系起来阅读。
13 应计折旧资产的折旧额,应在资产使用年限中,根据有规则的方法分到每一会计期。
14 各会计期所选用的折旧方法应当一致,直至条件变动应做改变为止。在一个会计期中折旧方法有所改变,其产生的影响,应以数字表示,并且说明改变方法的原因。
15 应计折旧资产使用年限的估计,应考虑下列因素:
(a)预计有形磨损;
(b)陈废;
(c)法律或其他方面对资产使用的限制。
16 对主要项目或主要类别应计折旧资产的使用年限,应当定期加以检查如果当前的预计与以前有重大不同时,应对本期和以后各期的折旧率加以调整。如在一个会计期中折旧率有所改变,应对其影响加以说明。
17 用于确定应计折旧资产在财务报表中金额的估价方法,应包括在会计策的说明中(参阅国际会计标准1——会计政策的表达〔9000节〕)。
18 对主要类别应计折旧资产,应列明下列各项:
(a)所使用的折旧方法;
(b)所使用的使用年限或折旧率;
(c)报告期折旧额总计;
(d)应计折旧资产总额及累计折旧额。
生效日期
19 本国际会计标准,对以1977年1月1日或以后日期作为报告期开日期的财务报表生效。
国际会计标准4与美国一般公认的会计原则的比较
国际会计标准4,18段,要求对应计折旧资产按主要类别列明“使用年限或折旧率”、“报告期折旧额总计”和“累计折旧额”等。美国一般公认的会计原则不要求按主要类别列明。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PB意见第12〔2043节〕要求列明“报告期折旧费”,但不要求按资产类别表示。该“意见”要求按资产的主要类别或按总额列出累计折旧额。“S—X规则”要求列出折旧“计算率”,而美国一般公认的会计原则无此项要求。
(7)财务报表应提供的资料
1976年10月
01 本规定研究财务报表应提供的资料。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注解和作为财务报表组成部分的其他报表和说明资料。
02 财务报表除满足其他需要外,还用于评价和作出财务决策。因而财务表若不清晰易懂,使用者就不能作出可靠判断。为此所需要的资料常常超出当地法律或规章制度所规定的最低要求。
03 本标准只对某些最低限度的表达作了规定。在研究各会计专题的其他计标准中,可能对这些表达作进一步的要求和规定。
04 本标准并不提出财务报表的一定格式。所用的分类和内容是根据大多工、商企业财务报表中的重要项目制定的。对于金融和保险公司一类的企业,可能适用另外的分类和内容。
05 在本标准中,对母公司、子公司和联合公司的定义与国际会计标准3—合并财务报表〔9003节〕所用的相同。
国际会计标准5——财务报表应提供的资料
国际会计标准5,包括本规定06—19段。本标准应与本规定01—05段和国际会计标准规定前言〔9000节〕联系起来阅读。
一般表达
06 为使财务报表清晰易懂所必需的重要资料,都应予以列明。
07 应列明企业名称、所属国家、资产负债表日期、财务报表的起讫日期若非明显可知,应简要说明企业活动性质、企业法律形式和财务报表所用货币名称。
08 如果必要,为使项目的金额与分类含义明确应增加补充资料。重要项要单独列出,不能与其他项目相混或相抵。
09 财务报表应反映前期各相应数字。
具体表达——资产负债表
总论
10 应说明下列各项:
(a)关于资产所有权的限制;
(b)关于债务所作的担保;
(c)退休金办法和退休办法;
(d)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如可能以数字表示);
(e)指定用于未来资本支出额。
长期资产
11 财产、厂房和设备——应列出下列各项:
(a)土地和建筑物;
(b)厂房和设备;
(c)其他各类资产(适当的名称);
(d)累计折旧。
租赁资产和以分期付款办法购置的资产应另外列明。
12 其他长期资产——下列各项应分别列明,如可能应列出折旧方法、折期和本期不平常的减记:
(a)长期投资:
对子公司的投资;
对联合公司的投资;
其他投资,如市价与财务报表中结存额不同,列表说明其市价。
(b)长期应收项目:
应收帐款和应收票据——商业客户;
应收董事款;
公司间应收款;①
注① ①本规定“公司间”指财务报表中所列下列公司间的余额或经济业务
(a)母公司及其子公司;
(b)子公司与母公司与公司集团中其他子公司。
应收联合公司款;
其他。
(c)商誉;
(d)专利权、商标和类似资产;
(e)结转的费用支出如开办费、改组费、递延税金。
流动资产
13 下列项目分别列明:
(a)现金 现金包括库存现金和银行往来户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应列明能立即动用的现金,如由于外汇限制冻结在外国银行的余额。
(b)长期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 如市价与财务报表中的结存额不同,应列市价。
(c)应收项目:
应收帐款和应收票据——商业客户;
应收董事款;
公司间应收款;
应收联合公司款;
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费用。
(d)存货。
长期负债
14 下列项目应分别列出(一年内应偿付数额应予扣除):
(a)抵押借款;
(b)信用借款;
(c)公司间借款;
(d)由联合公司借款;
对利率、偿付条件、契约条款、从属条件,换算特点及未摊销溢价和贴现,应摘要说明。
流动负债
15 下列项目应分别列明:
(a)银行借款和透支;
(b)长期负债的本期部分;
(c)应付项目:
应付帐款和应付票据——商业客户;
应付董事款;
公司间应付款;
应付联合公司款;
应付所得税;
应付股息;
其他应付款和应付未付费用。
其他负债和准备
16 其他负债、准备和应付未付费用中的重要项目,如递延税金、预收收和退休金准备等应分别列明。
股东股权
17 下列各项分别列明:
(a)股本 对每种股本应列明:
批准股份的数目或金额,发行股份和流通在外股份;
每股票面额或法定金额;
未收足资本;
本期股份资本帐户的变动;
关于分配股息和偿还资本的权利、优先条件和限制条件;
累计未付优先股股息;
重获股份;
按优先购股权和销货合同而保留在将来发行的股份(包括条件和金额)。
(b)其他产权 说明本期变动和对分配的限制:
超出票面价格的资本支付(股票溢价);
重估价盈余;
各项准备;
留存盈余。
具体表达——损益表
18 应说明下列资料:
(a)销售收入或其他营业收入;
(b)折旧;
(c)利息收益;
(d)投资收益;
(e)利息费用;
(f)所得税;
(g)不平常损失;
(h)非常收益;
(i)公司间重要交易;
(j)净利。
生效日期
19 本国际会计标准,对以1977年1月1日或以后日期作为报告期开日期的财务报表生效。
(8)会计对价格变动的反应
1977年6月
01 本规定研究会计对价格变动的反应价格变动与总物价水平变动的关系
02 价格不是经久不变的,价格因各种经济和社会力量的影响,经过一定间就会发生变动。根据总物价指数来衡量的总物价水平的变动,反映货币总购买力的变动。即使在总物价水平相对稳定的时期,也会发生个别价格的较大变动。
03 大多数财务报表的编制,既不考虑总物价水平的变动也不考虑个别商价格的变动。只对影响销售收入或使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原始成本的价格变动加以反映。为了纠正传统会计这种作法的缺点,特提出注意两个问题:(a)个别物价的变动;(b)总物价水平的变动。
个别价格的变动
04 企业置存的商品或其他资产的个别价格,在置存期间可能发生变动。个别价格”包括买价和卖价,这些价格有时不管总物价水平是否有重大变化都可能发生变动。
05 因个别价格变动所提出的问题:
(a)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应以原始成本反映还是以现值反映?在财务报表中如何反映价格变动?
(b)在报告期销售或耗用的资产,在财务报表中,如何处理在其置存期间的价格变动?
06 有些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承认资产在置存期间,其重置价格的增或减少。这包括在资产负债表中以现行重置价格反映,承认价格变动对业主产权的影响;在损益表中以现行重置价格计算已销售和已耗用的资产。有些人承认在资产置存期间,其销售价格的增加或减少。这些种作法已被提倡用来代替原始成本制度。
07 有些建议提出,在财务报表中对某些选择项目按时价反映。这可以通对这些项目进行调整,提供补充资料或在注解中说明等方法来完成。
总物价水平的变动
08 财务报表在传统上是以货币单位反映,在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期间,币的单位价值随之变动——其总购买力下降(通货膨胀)或提高(通货紧缩)。通用的货币单位其总购买力的不稳定提出一个问题,即财务报表的编制,是否应继续不考虑货币总购买力的变动。
09 有人建议以原始成本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另外编送以一定日期单位币的总购买力反映所有项目的补充财务报表,这项建议已被有些企业所采纳。
10 另外有人建议,企业只反映总购买力的变动对股东净产权股权的影响通常以补充资料或注解的方式表达。
对价格变动问题的反应
11 在财务资料中反映物价变动有几种不同的方法。
12 以货币单位的现值代替原始成本编制财务资料,这种方法是只承认资在置存过程中个别价格的变动而不承认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
13 以原始成本为基础,但以总购买力反映其金额来编制财务资料,这种法只承认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而不承认资产在置存过程中个别价格的变动。
14 既按12段又按13段所述方法编制财务资料。这种方法既承认个别格的变动也承认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的影响。
15 目前,对于如何在财务报表中反映物价变动的影响,还没有国际一致统一方法。全世界有很多建议,财务报表正按照其中某些建议进行编制。对建议方法的采用和发展将促使财务报表所提供的资料有很大改进。
16 当前加强对此问题所采用会计处理方法的表达和介绍,最能促进有关计方法的协调一致。对财务报表应如何反映物价变动的影响这一课题希望将来能颁发进一步的国际会计标准。
国际会计标准6——会计对价格变动的反应
国际会计标准6,包括本规定17—18段。本标准应与本规定01—16段和国际会计标准规定前言〔9001节〕联系起来阅读。
17 遵照国际会计标准1——会计政策的表达〔9001节〕,企业的财报表应提供关于价格变动所采用的处理方法,以反映个别价格变动、总物价水平变动或两者变动的影响。如未采取任何方法反映,应指出。
18 本国际会计标准,对以1978年1月1日或以后日期为报告期开始期的财务报表生效。
(9)财务状况变动表
1977年10月
01 本规定研究编制一个报表,以汇总反映企业在报告期所获得的为其活提供资金的资金来源及这些资金的运用去向。“财务状况变动表”的名称可以说明此报表的目的。①
注①本规定使用“财务状况变动表”这个名称,有些国家用“资金来源与运用表”或类似名称。
02 财务状况变动表通常和资产负债表与损益表同时呈报,它是财务报表一个组成部分。此表能加强对企业在报告期经营活动的理解。
03 财务状况变动表是根据一般能由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有关注解中得的财务数据编制的。但财务状况变动表所提供的资料,在另外两个报表中并不现成可用。通常应提供足够的资料,以便调节财务状况变动表与其他报表的有关金额。
04 在本规定中“资金”一般指现金,指现金和相当于现金的项目或指运资金。在财务状况变动表中,“资金”的具体用法应当指明。
由经营中提供的资金或用于经营的资金
05 企业由经营提供的资金或用于经营的资金,通常在财务状况变动表中开反映。它说明企业由经营中取得资金或用于经营中的资金的范围。
06 与企业正常活动无关的项目,在损益表中常与正常活动的收入分开填。这样就增强了财务报表的用途。同样原因,这些项目在财务状况变动表中或者分项填列,或者只填一个合计。在本规定中,这些项目称作“不平常项目”。
07 企业由经营中提供的资金或用于经营的资金,可用不同的方法反映。用的方法是反映净利(或净损)并以本期发生的与资金运动无关的收入或支出(如折旧)加以调整。另一种方法是先列出本期提供资金的收入,然后减去属于资金运动的成本和费用,其余额就是由经营提供的资金。
08 在财务状况变动表中当分开反映“不平常项目”时,对它们也要以与期资金运动无关的金额加以调整。
资金的其他来源和运用
09 资金的其他来源和运用应与由经营中提供和用于经营的资金分别填列例如可以包括以下各项:
(a)出售长期资产的收入;
(b)购置长期资产的支出;
(c)以现金或以其他资产支付的股息;
(d)发行长期债券;
(e)长期债券的赎回与偿还;
(f)发行股票收到现金或其他资产;
(g)以现金或其他资产赎回或收购股票。
10 企业某些筹资经济业务是以一种证券和另一种证券相交换。如这种交相当于发行一种证券并赎回另一种证券时,则这种经济业务是企业筹资和投资活动的一部分,应反映在财务状况变动表中。例如以普通股份换回长期债券。
11 为了达到编制财务状况变动表的目的,可能需要分别反映每种经济业的投资和筹资方面。例如,卖掉长期资产的收入与购置长期资产的支出要分开填列;又如通过发行长期债券或股票而获得资产时,发行的债券或股票与获得的资产要分开反映。
合并财务状况变动表
12 如果编报了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损益表,那么财务状况变动表也只是在合并的基础上编制。在有些情况下,也可以按母公司的财务报表编制财务状况变动表。
用产权法对投资的报告
13 在财务状况变动表中,对被投资公司的收益采用产权法时,有两种处方法。
14 作为投资而列入经营提供的资金或用于经营的资金中的金额,只限于到的股息或本期应收股息。这种方法是根据被投资公司的未分配盈利不能作为投资公司可使用的资金来源这样一种观点来处理的。用这种方法,在07段所述的调整,应包括从被投资公司得到的这部分与资金运动无关的收入。
15 另一种方法,被投资公司盈利中属于投资公司的全部份额都包括在经提供的资金或用于经营的资金中,并且不需要调整。用这种方法,从被投资公司得到而未分配的收益,是作为资金的运用而单独反映。
子公司的获得和出售①
注① 不适用于兼并公司或联营公司。
16 子公司的获得或出售,在财务状况变动表中可以用一个金额反映,也以用另一种方法将获得或出售的各个资产和负债的金额,分别反映在财务状况变动表有关资产和负债的资金来源和运用中。
17 反映子公司的获得或出售的两种方法,都应在财务状况变动表中或者注解的方法提供下列充资料:
(a)购入或售出子公司的总价;
(b)购入或售出价格中,以现金或相当于现金项目支付的部分;
(c)购入或售出子公司中,现金和其他运转资金的金额;
(d)购入或售出子公司其他资产和负债的金额(按主要分类汇总表示)。
编报
18 现行的财务状况变动表格式有数种。一种是用资金来源等于资金运用表示;另一种用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的差额表示现金和相当于现金或运转资金的净增或净减额。没有可适用于一切企业的具体格式,但企业可选用适合其情况下最能说明问题的格式。
19 在财务状况变动表中,运转资金的净变动只以一个金额反映时,常另对各项运转资金的变动,逐项加以表示。
国际会计标准7——财务状况变动表
国际会计标准7,包括本规定20—23段。本标准应与本规定01—19段和国际会计标准规定前言〔9000节〕联系起来阅读。
20 财务状况变动表应作为财务报表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每个编报损表的报告期,应同时编报财务状况变动表。
21 企业由经营提供的资金或用于经营的资金应与其他资金来源或运用分反映在财务状况变动表中。不属于企业正常活动的不平常项目,应在表中分别列出。
22 每个企业或企业集团,应采用适合其情况的最能说明的问题的财务状变动表的格式。
生效日期
23 本国际会计标准,对以1979年1月1日或以后日期作为报告期开日期的财务报表生效。
(10)不平常项目、前期项目和会计政策的改变
1978年2月
01 国际会计标准5——财务报表应提供的资料〔9005节〕,要求在益表中反映某些具体资料,包括确定本期净利。本规定研究损益表中不平常项目、前期项目和会计政策与会计预计的改变。
02 本规定不研究对原始成本重估价的处理;也不研究不平常项目、前期目、改变会计政策和预计等所造成的税务影响的处理。
定义
03 在本规定中,使用下列词汇:
“不平常项目”指由企业正常活动以外的事项或交易所产生的盈利或损失,因此不是经常或有规律地发生。
“前期项目”指由于以前一期或数期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发生错误或遗漏而使本期发生的借项或贷项。
04 损益表是用于反映企业在报告期经营成果的主要财务报表。对于应把些项目列入报告期以确定净利的问题,通常有两种看法,一种名为“本期经营成果观念”,一种名为“总括观念”。
05 根据“本期经营成果观念”,不平常项目不列入净利。这些项目在确净利之后反映,或作为留存盈余的调整项目反映。有人认为,这种处理方法便于把本期与前期比较,因只把经常发生的业务列入损益表。然而这会使报表的使用者忽略未列入净利项目的重要性。
06 根据“总括观念”,除股息和企业与股东间的其他经济业务外,在报期影响股东权益净增或净减的经济业务都列入净利。不重复发生的项目,其中包括本期发生的不平常项目,前期项目或由于会计政策改变发生的调整等,都列入净利。但可以将各项金额分别列出。
07 主张“总括观念”者认为,除股息和企业与股东间其他经济业务外,损益表中列入报告期影响股东权益的项目,对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了更有用的资料,使之能对这些项目的重要性及其对经营成果的影响作出更好地评价。虽然“总括观念”通常受到拥护,但在某些情况下还是将某些项目列入本期损益表以外为宜。但不平常项目一般仍列入净利。
由经常活动所得收入
08 在04段所提到的两种“观念”中,企业正常活动的收入通常与不平项目分别表示。一个项目原属于企业的经常活动,当其金额反常,或很少发生时,不使之成为不平常项目,仍属经常活动所得收入的一部分。但对其性质及金额可能宜于加以说明。例如对一个经常顾客注销一笔很大的应收帐款。
不平常项目
09 本规定所用不平常项目,在有些国家称为非常项目或特殊项目。在这国家,非常或特殊项目有确定的意义,在正常情况下要求在损益表中加一个项目,名为“非常(或特殊)项目前收益”,并列明小计。本规定不提出损益表的具体格式。而是强调对不平常项目作单独表达并说明其性质。
10 需要作为不平常项目单独表达的收益和损失,不完全决定于事项或经业务本身的性质,而决定于事项或经济业务与企业正常活动的关系。例如一个经营房地产的企业,出售房地产的盈亏不属于不平常项目。
前期项目
11 有时在本会计期发现前期的财务报表由于差错或遗漏造成报表有错误不准确。由于这种情况而作的财务调整事项,本规定称为“前期项目”。前期项目不应与会计预计相混同,会计预计按其性质属于近似值,当随后了解更多情况时,可能需要进行调整。或有事项发生的借项或贷项,在发生时不能准确预计,以后不构成错误的更正而只是预计的订正。这种项目不作为前期项目处理。
12 前期项目有时用调整本期财务报表“期初留存盈余”数和修订本期财报表所列对比资料中的前期数字而编报。在确定本期净利时也可列为不平常项目编报。可提供补充资料说明该项目假如在当年即列入财务报表,对该期损益所产生的影响。
13 为了便于各报告期互相比较,对列入财务报表对比资料中的前期数字行修订有助于纠正以前提供的报表的错误。不论采用以上哪一种方法,对前期项目的金额与性质都作了充分的表达。
会计政策的改变
14 会计的一个基本假定,是会计政策的一致性(参阅国际会计标准1—会计政策的表达〔9001节〕)。关于编报报表方面的会计政策的改变,只能由于法令规定,或会计标准制定机构要求采用新的会计政策,或者认为政策的改变更有利于企业财务报表的编报。不论是哪种情况,都需提出改变的理由。
15 可用不同的方法在财务报表中采用新会计政策。新政策可以用于:
(a)本期和以后各期的财务报表,如能做到,应以补充资料说明,假如以前各期使用了新政策,对前期收入产生的影响。
(b)追溯到过去各期,如同一直在采用新会计政策。追溯情况下,以前各期的损益表都须调整,以反映新政策的采用。
(c)在本期损益表中,增加一项反映政策改变对“留存盈余”期初余额产生影响的累计金额。通常还提供补充资料说明,假如以前各期采用了新政策,对前期收入产生的影响。
会计预计的改变
16 编制财务报表的工作,包括根据编制报表的当时情况作某些预计。例对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存货的陈废,应计折旧资产的使用年限,都须进行预计。假如情况发生变化,据以进行的预计,就需要在以后的报告期进行调整。对预计的修订并不使修订金额符合不平常项目或前期项目的条件(对不平常项目预计的修订,仍列为不平常项目,因项目本身属于不平常性质)。会计预计的改变,有时影响很大,能影响个业收益的趋势,因此须对改变的影响进行表达。
17 有时很难区分会计政策的改变与预计的改变。例如企业可以将一项成从作为递延和摊提改为在发生时即作为费用处理(因为预计的未来受益变为不肯定)。在不易区分的情况下,通常作为会计预计的改变处理,另加适当的说明。
国际会计标准8——不平常项目、前期项目和会计政策的改变
国际会计标准8,包括本规定18—24段。本标准应与本规定01—17段和国际会计标准规定前言〔9000节〕联系起来阅读。
18 企业由本期正常活动所得到的收入,在损益表应作为净利的一部分。平常项目应计入净利。每项不平常项目的性质和金额应分别列示。
19 如有前期项目和因会计政策的改变而应调整金额,可按下列两种方法的一种方法进行调整:
(a)调整本期财务报表的期初留存盈余和修订本期财务报表中比较资料的前期金额;
(b)在本期损益表中,作为净利的组成部分单独反映。
不论采用哪一种方法,对这些项目的表达,应足以便于各期数字的比较。
20 会计政策的改变,只有在法令规定或制定会计政策的机构,要求采用同政策或者认为改变政策能更有利于企业财务报表的呈报时,才能改变。
21 如果一项会计政策的改变,对本期有重大影响或对以后各期有重大影,应说明其影响并计算出数字随同改变理由一同列明(参阅国际会计标准1——会计政策的表达〔9001节〕)。
22 对于会计预计的改变,可作为企业正常活动收入的一部分,分别情况入:
(a)如果改变预计,只影响本期,则列入改变会计预计的会计期;
(b)如果预计的改变影响本期也影响将来,则同时列入改变会计预计的会计期和以后的会计期。
对不平常项目会计预计的修订,应作为不平常项目反映。
23 如果一项会计预计的改变,对本期或对以后各期有重大影响,应反映影响并列出数字。
生效日期
24 本国际会计标准,对以1979年1月1日或以后日期为报告期开始期的财务报表生效。
(11)研究和发展活动的会计
1978年7月
01 本规定论述研究和发展活动的会计。
02 本规定不研究以下专门活动:
(a)根据合同为别人进行的研究和发展活动;
(b)石油、天然气和矿藏的勘探活动;
(c)企业发展阶段的研究和发展活动。
定义
03 下列词汇,在本规定中,按指定意义使用:
“研究”从事有创造性的和有计划的调查,希望得到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和理解。
“发展”指把研究结果或其他知识变为计划或设计,以在开始商业生产之前,生产新的或有重要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
04 企业进行一项创造性工作计划的实施,以增加其科学技术知识和设计应用。这种新的应用将有助于企业的继续存在并提高其竞争地位。因此,研究和发展费用的会计处理和表达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者是很重要的。
研究和发展活动的成本
05 要确定专门用于研究和发展活动的成本,可能有实际上的困难。为了得在不同企业之间,和同一企业各报告期之间合理的可比性,有必要确定组成研究和发展成本的要素。
06 研究和发展活动所发生的成本,包括以下各项:
(a)薪金、工资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支出;
(b)消耗的材料和劳务费用;
(c)设备和工具的折旧;
(d)间接费用的合理分配,其分配办法与存货的间接费的分配相似(参阅国际会计标准2——在原始成本制度下存货的估价与呈报〔9002节〕);
(e)其他支出,如“专利权和执照费的摊销。
07 为了维持现有产品的生产和摊销而发生的费用,不列入研究和发展成。因此,例行工作或对现有产品、生产线、生产工序及其他现行操作所定期进行的小改革费用,以及市场调查的例行或摊销费都不列入研究和发展成本。
08 在正式投产前,为了确定产品用途或潜在市场情况而进行的市场调查是类似于研制活动,其有关费用有时与研制费用的处理相同,可作为费用注销或可作为递延项目。
研究和发展成本的会计处理
09 研究和发展成本,在各会计期的分配决定于将来的受益情况。在大多情况下,本期研究和发展费与以后的受益很少或没有直接联系,因为受益的金额和时间很不肯定。因此,研究和发展费通常在发生期间作为费用计入成本。
10 如果能证实产品或工序在技术上和商业上是可行的,并且企业有足够能力将其在市场推销。09段所提的“不肯定性”便大大减小。在这种情况下,把研制费用递延到以后各期较为合适。以前已注销的改进费不再转出,因它们是在技术上和商业上是否可行还很不肯定,因此不能与以后的受益建立联系时发生的,是属于过去时期应有的支出。
11 递延研制费应根据产品等的销售量、使用量或合理的时间有计划地摊成本。技术和经济的陈废能影响递延费用据以摊销的数量和时间。
表达
12 研究和发展活动成本的会计政策应作为财务报表政策内容之一(参阅际会计标准1——会计政策的表达〔9001节〕)。假如可行,实际摊销方法也应说明(参阅国际会计标准5——财务报表应提供的资料〔9005节〕)。
13 表达(a)研究和发展成本(包括递延研制费摊入数)借记每期的费数额和(b)递延研制费未摊销余额,能使财务报表的使用者,考虑本企业研究和发展活动与其他企业的研究和发展活动相比较的重要性,和与本企业其他活动相比较的重要性。
14 其他可能提供的有用的资料是对研究和发展项目的一般说明,项目已完成的程度和预计还需要多少费用。
国际会计标准9——研究和发展活动的会计
国际会计标准9,包括本规定15—25段。本标准应与本规定01—04段和国际会计标准规定前言〔9000节〕联系起来阅读。
15 研究和发展成本应包括:
(a)薪金、工资和其他与从事研究和发展活动人员有关的支出;
(b)研究和发展活动消耗的材料和劳务费用;
(c)设备和工具用于研究和发展活动的折旧费;
(d)有关研究和发展活动的间接费;
(e)其他有关研究和发展活动的支出,例如专利权和执照费的摊销。
16 15段所说的研究和发展费的金额,应在发生期列入费用,但17段说递延到以后各期情况除外。
17 一个项目的研制费,如具备所有下列条件,可递延到以后各期:
(a)产品和工序非常明确肯定,其费用能与其他费用划分开;
(b)产品或工序在技术上可行,业经鉴定;
(c)企业管理部门已表示要生产和销售或使用这种产品或工序;
(d)这种产品或工序有明显迹象有未来市场,如果是为内部使用而不是出售,其用途能被证明;
(e)有足够的资源或有理由的预期有资源来完成本研制项目和推销该产品。
18 根据17段所说的条件,对一个项目研制成本的递延金额应有一定的制,即再加上进一步的研制成本,有关生产成本和推销该产品直接发生的销售费用及行政管理费,估计由将来的收入中可以收回。
19 如果对研制成本采用递延的会计政策,应适用于能满足17段所列条的一切研制项目。
20 如果一个项目的研制成本属递延研制费,应根据产品或工序的销售量使用量(或按销售或使用期的时间),把它们有规则地分摊到未来会计期的产品或工序中。
21 项目的递延研制费,应在每一报告期期末加以检查,当过去符合17的条件,现在不符合时,其未摊销的余额应立即转为费用。当仍然符合条件规定,但递延研制成本的金额(和其他有关成本如18段所提到的)估计已超出未来有关收入,其超出而未摊销部分应立即转为费用。
22 研制费用一经注销,即使造成注销的不肯定性不复存在,也不应再转。
表达
23 研究和发展费的合计,包括递延研制费的摊销数,作为费用支出的应说明。
24 转入的未摊销递延研制费的金额及其余额应予表达。摊销未摊销余额计划或已采用的方法应予表达。
生效日期
25 本国际会计标准,对以1980年1月1日或以后日期为报告期开始期的财务报表生效。
国际会计标准9与美国一般公认的会计原则的比较
在财务会计标准规定第二号第11段〔4211.11节〕中规定,研究和发展活动的成本应包括为专项的研究和发展项目而购入,将来无其他用途的材料、设备、工具和无形资产的成本。这些成本应在这些项目购入时列入费用,即使在其被消耗或使用之前的时期购入也是如此。
在说明研究和发展活动的成本时,国际会计标准9并未划分为专项研究和发展项目将来无其他用途的成本与其他为研究和发展活动的成本。
国际会计标准9,06段规定:
“研究和发展活动所发生的成本包括以下各项:
…………
(b)消耗的材料和劳务费用;
(c)设备和工具的折旧;
…………
(e)其他支出,如“专利权和执照费的摊销。”
这样,为一专项的研究和发展项目将来无其他用途的成本(用于其他研究和发展项目或其他方面),按照财务会计标准规定第二号〔4112节〕是在购入时作为支出,而按照国际会计标准9则是在耗用时作为支出。
(12)意外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以后发生的事项
1978年10月
01 本规定研究在财务报表中下列事项的处理办法:(a)意外事项,以
(b)资产负债表日以后发生的事项。
02 由于意外事项造成的下列问题,不在本规定研究范围之内:
(a)人寿保险公司因发出保险单所产生的负债;
(b)退休养老金计划下的付款责任;
(c)因长期租赁契约而产生的付款义务;
(d)所得税。
定义
03 本规定中使用的下列词汇,有特定的含义:
“意外事项”是指这样一种状况或处境,其最终结果是收益或亏损,只有在发生或不发生一个或若干个不确定的未来事项时才能证实。
“资产负债表”日以后发生的事项,是指那些在资产负债表日和财务报表批准公布日之间发生的,不论是有利的或不利的事项。以下两类事项可视为是一致的:
(1)提供比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更加明确的情况;以及
(2)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才显示出来的情况。
意外事项
04 本规定所用意外事项一词,是指限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状况或处境其财务影响将由未来可能发生或可能不发生的事项所决定。许多这样的状况或处境,按照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基本概念,在财务报表上反映为应计项目。
05 财务报表要求对企业正在进行和不断发生的许多活动进行估计。但是估计本身并不产生那种属于意外事项所具有的不确定性的特点,即使在确定财务报表上反映的金额所使用的程序是一致的。例如,估计资产的使用年限以确定折旧,并不使折旧成为意外事项。资产的使用年限何时最后终止,并非是无法确定的。又如,因接受服务而发生的应付债款金额,也与03段所指意外事项的定义不符,即使其金额可能是估计的,但发生这些付款责任的事实不是无法确定的。
06 对于未来事项的不确定性,可用不同幅度的结果来表示。这种幅度可表现为数量的概率,但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幅度的精确性是不能用现有资料证明的。各种结果的幅度也可以用普通的叙述法来反映,使用“可能发生”到“可能性极小”等名词加以叙述。
07 估计意外事项的结果及其财务影响,应由企业的管理部门负责确定。种确定要以截止财务报表批准公布日为止可能取得的资料为依据,包括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后发生的各种事项,参考同类型业务的经验,在有些情况下,也可参考独立专家的报告。
意外损失的会计处理
08 一项意外损失的会计处理,是按意外事项的预期结果来确定。如果某意外事项可能使企业造成损失,为慎重起见,在财务报表上须列为应计损失。
09 财务报表上应计意外损失的金额,可以根据意外事项可能造成的一定度内的损失的有关资料来估计。在这个幅度内按损失的最好估计数作为应计数。如果在这个幅度内不能提出一个较好的估计金额,至少要按幅度内的最低金额作为应计数。如果损失有可能超过应计的金额,那么对发现的新增加损失应加以说明。
10 对于估计意外损失的金额,如存在相互矛盾或证据不足的情况,对意事项的存在和性质应加以说明。
11 企业的意外债务,可与其有关的向对方或第三者提出的赔偿要求相抵,从而减少或防止企业的可能损失。在这种情况下,要考虑因赔偿要求可能收回的金额后再确定应计损失的金额。
12 由于承担保证义务,因贴现汇票而承担的债务,和其他类似的由企业担的义务,其存在和金额在财务报表上一般用注解的方式加以说明,即使企业很少可能发生这些损失。
13 对一般的或非特定的营业危机所发生的应计损失金额,与资产负债表存在的状况和处境无关,因此,不能作为计提意外准备的理由。
意外收益的会计处理
14 意外收益不能在财务报表上列为应计收入,因为这样处理不会把可能不实现的收益列帐。但是,当收益的实现已基本上肯定时,则这种收益已不是意外事项,列作应计收益是适当的。
财务报表中对意外事项金额的确定
15 在财务报表中,意外事项的金额是根据财务报表批准公布日可能取得有关资料计算的。资产负债表日以后发生的事项,如表现为在资产负债表日某项资产可能已毁损,或某项负债可能已发生,应作为意外事项,并确定其金额,列入财务报表。
16 在有些情况下,每一意外事项可以分别鉴定。在确定意外事项的金额,要考虑每一事项的特定情况。一项对企业的为数巨大的法律索偿要求,可以代表这一类意外事项。企业管理部门在对意外事项估价时,应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在财务报表批准公布日提出要求的进度,法律专家或其他顾问的意见,本企业对同类事件的经验,以及其他企业在同样情况下的经验。
17 如果一笔业务所造成的意外事项的不确定因素,是大量同类业务所共的,那就不需要个别地确定意外事项的金额,而可以同类业务为基础来确定。这类意外事项,例如,销售产品的保证和预计应收帐款的不能收回部分。这些成本是经常发生的,可以通过总结经验提出一个方法,对债务或损失的金额,合理而精确地估计出来,虽然造成损失的特定业务不能辨认。计算这些成本的结果能使成本在有关业务发生的会计期内得到确认。
资产负债表日以后发生的事项
18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和财务报表批准公布日之间发生的事项,可能表对资产和负债要进行调整或可能要求加以说明。
19 批准公布财务报表的程序,随着管理机构和财务报表编制和定稿程序不同而异,但批准公布报表的日期,一般是指批准报表向企业外部公布的日期。
20 资产负债表日以后发生的事项,对确定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状况的金提供新的资料,因而需要对资产和负债加以调整。例如,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某个顾客的破产,将证实应收帐款的损失,因而必须作出调整。
21 资产负债表日以后发生的事项,如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状况无关,调整资产和负债是不适当的。例如,在资产负债表日和财务报表批准公布日之间,投资的市价下降。这种市价下降一般不影响资产负债表日的投资状况,仅反映为以后时期发生的情况。但是,对于以后时期发生的事项,使资产负债表日的资产或负债状况发生了不寻常的变化,一般要求加以说明。例如,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后,一座重要的生产厂房发生了被火烧毁的情况。
22 资产负债表日以后发生的事项,如表明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新发生的情,应该加以说明,如不加以说明,将影响财务报表的使用者作出正确的估价和决策的能力。例如,对另一个企业的巨额投资。
23 有些事项即使是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后发生,但由于法令规定的要求,由于其特殊的性质,有时需要反映在财务报表上。在有些国家,这些特殊项目包括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提议或宣布发放的财务报表所属期间的股息金额。
24 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后发生的某些事项,可能表明企业的全部或一部分不再是一个继续经营单位。经营成果和资产负债表日以后财务状况的恶化,可能表明有必要考虑在编制财务报表时使用继续经营的假定是否适当。
意外事项的说明
25 如意外损失并未列作应计损失,其性质及其造成财务影响的估计,一可用注解的方法加以说明,除非这种损失的可能性是极小的。但是,如对其财务影响不能作出可靠的估计,这种事实,要加以说明。已经列为应计损失的意外事项有时需要单独说明。企业的意外收入如有可能实现,在财务报表中,往往把意外收入的存在和性质用注解的方法加以说明。重要的是说明的方式要避免对实现的可能性产生错觉。
资产负债表日以后发生的事项的说明
26 当资产负债表日以后发生的事项,其影响在财务报表上用注解说明时为了使财务报表的使用者能够作出正确的评价和决策,提供的资料要包括对事项的说明,如有可能,还要估计其财务影响。
国际会计标准10——意外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以后发生的事项
国际会计标准10,包括本规定27—35段,本标准应与本规定01—26段和国际会计标准规定前言联系起来阅读。
意外事项
27 意外损失的金额应在损益表中列为损失,假定:
(a)未来发生的事项可能证明,在考虑到任何有关的可能收回金额后,在资产负债表日一项资产已毁损或负债已发生;以及
(b)合理地估计可能造成损失的金额。
28 如不符合27段规定的两项条件,已经存在的意外损失应在财务报表加以说明,除非损失的可能性极小。
29 意外收益不应作为应计收入列入财务报表。如某种收益可能实现,意收益的存在应加以说明。
资产负债表日以后发生的事项
30 资产负债表日以后发生的事项,可以提供新证据,帮助对资产负债表存在状况的有关金额作出估计,或者这些事项表明,企业的全部或一部分不适用继续经营的假定,这时有关的资产和负债应该进行调整。
31 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后财务报表批准之前提议和宣布发放的财务报表所时期的股息,应该加以调整,或加以说明。
32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以后发生的事项,并不影响资产负债表日资产和负的状况,但其重要性在于如不加以说明,将影响财务报表的使用者作出正确估价和决策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资产和负债不必进行调整,但必须加以说明。
应说明的事项
33 如按照本规定28和29段的要求,对意外事项加以说明时,应提供列资料:
(a)意外事项的性质;
(b)可能影响将来结果的不确定因素;
(c)对财务影响的估计,或说明无法作出估计。
34 如按本规定32段的要求对资产负债表日以后发生的事项加以说明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a)事项的性质:
(b)对财务影响的估计,或说明无法作出估计。
生效日期
35 本国际会计标准,对自1980年1月1日或以后日期为报告期开始期的各期财务报表生效。
(13)建设合同会计
1979年3月
01 本规定研究施工单位财务报表中关于建设合同的会计处理。
02 本规定所称建设合同,是指建设一项资产或构成一个单项工程的几项产的合同。这些合同规定的建设活动内容,举例而言,包括建设桥梁、水坝、船舶、房屋和设备的组装部分。
03 本规定所研究的建设合同的特征,是合同规定的建设活动开始日期与设活动完工日期属于不同的会计期。合同的具体完成期限,不作为建设合同的显著特征。
04 凡与建设一项资产的合同直接有关的提供劳务的合同,也在本规定研范围之内。这些劳务合同,举例而言,如与建设一项资产有关的工程管理人员和设计师提供劳务,以及提供技术工程服务的合同。
05 建设合同会计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将收益和有关的成本分配计入整个同期内的不同会计期。
建设合同的类型
06 建设合同可用各种方法签订,但一般有下列两种基本类型:
(a)固定造价合同——施工单位同意按一个固定造价或固定比率计算。在某些情况下,也可附有按成本调整的条款。
(b)成本加附加合同——施工单位在合同允许的或用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基础上,再加上按上述成本计算的一定百分比或一笔定额费用收取工程价款。
这两种类型合同,都在本规定研究范围之内。
建设合同成本和收益的会计处理
07 施工单位对建设合同的会计处理,一般采用两种方法:“完成百分比”和“完成合同法”。
08 采用完成百分比法时,收益是在合同规定的施工活动进行过程中予以认的。为达到完成进度而发生的成本应与有关的收益对比。结果使报表反映出属于完工工程部分的成果。
09 采用完成合同法时,收益是在合同完成或基本完成时,才予确认的。谓基本完成,是指除担保工程外,只有较小的收尾工程尚待完成。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成本与所收的进度款都要积累起来,收益应到合同施工活动基本完成后才予确认。
10 采用上述两种方法时,对合同完工部分的损失,要计提准备。此外,合同未完工部分的损失,一般也要计提准备。
11 为了会计处理的需要,可以将一个客户签订的几份合同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