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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加强我市国家级酒家等级评定评审员管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1-24 生效日期: 2006-01-24
发布部门: 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区(县级市)国家级酒家等级评定工作办公室: 
  我市国家级酒家等级评定工作在市、区(县级市)国家级酒家等级评定机构的共同推进和不懈努力下,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受到国家商务部的表扬。至今已有一支由60多人组成,拥有高级、注册及实习资格的国家级酒家评审员队伍。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国家级酒家等级评定工作,完善评审员的资格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国家级酒家等级评定评审员必须加强《酒家酒店分等定级规定》(GB/T13391-2000)国家标准的学习。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参与国家级酒家等级评定工作,通过评审实践,不断地积累经验,增强对国家级酒家等级评定工作的认识,增强对评审标准、评审程序的运用能力。 
  二、 国家级酒家等级评定评审员必须按照市国家级酒家等级评定委员会既定的工作程序和要求,接受市、区(县级市)等级评定机构的委派,认真做好申报企业的现场评审等工作。 
  三、 国家级酒家等级评定评审员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评分细则的要求严格把关,对申报企业的评审要全面、客观,让企业正确认识其申报的等级既符合国家级酒家相应的标准又切合企业的实际状况。 
  四、国家级酒家等级评定评审员必须严格遵守《全国酒家酒店等级评定评审员资格管理办法》(试行),服从市国家级酒家等级评定委员会的管理及工作委派,不得以个人名义接受其他机构委托从事申报国家级酒家企业的辅导和评审等工作。 
  五、国家级酒家等级评定评审员必须遵守评审工作的纪律,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指令的要求,履行评审员的纪律承诺,廉洁公正、不偏不倚,不得以任何形式的个人许诺或私下交易,损害国家级酒家等级评定工作的权威性和声誉。 
  特此通知。 
 
 
二○○六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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