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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2005年度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在云南备案单位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持证单位:
依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19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将组织对2005年度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在云南省备案的持证单位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现就年检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凡取得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且在云南省通信管理局备案的持证单位(以下简称持证单位),均应当参加本次年检。
二、年检机构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云南省通信管理局负责持证单位的年检工作。对持证单位2005年度在云南省的电信业务经营情况、服务质量情况、执行国家和电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并依法做出年检是否合格的决定。
三、年检材料的报送
(一)年检材料内容格式及年检材料填写要求为提供便民、高效的服务,本次年检对《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 三十一 条规定的有关材料进行了格式化。具体的年检材料目录、表格详见附件。
(二)年检材料接收地址
材料接收部门:云南省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管处
联系人:董素梅 李如平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136号云南省通信管理局大楼九楼
市场监管处(9-13室)
邮政编码:650011
电话:0871-3510146
传真:0871-3541432
(三)年检材料报送时间
1、持证单位应当于2006年3月15日以前按要求报送年检材料。
2、未按时参加年检的,依据有关规定,我局将上报信息产业部,并向云南省内各运营企业通报。
持证单位应当按要求认真组织年检材料,由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按时报送。
附件: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在云南省年度检查参检材料(略)
二○○六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