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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县法律顾问处、公证处相当于哪一级单位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1-05-29 生效日期: 1981-05-29
发布部门: 司法部
发布文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局:   你局公律字(81ぉ第一号文收悉。关于各市、县法律顾问处、公证处相当于哪一级单位问题,经我们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根据中组部(79ぉ44号文件精神,……公证处是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处的任务是证明国家机关、团体、人民公社、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的法律行为,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或事实,确认它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利益。为了使其更好地完成这些任务,设在直辖市、省辖市的公证处,一般应相当于直辖市、省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的处级单位;县(市ぉ公证处一般相当于县(市ぉ人民政府所属的局(科ぉ级单位。
   以上意见,请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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