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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我国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促使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加速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技术进步机制,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遵照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技术创新工作的指示精神,国家经贸委决定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工作并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工程。现就开展技术创新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技术创新是与新技术(含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生产及其商业化有关的技术经济活动。技术创新最鲜明的特点是:技术创新是从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到首次商业化应用的系统工程;市场实现程度是检验技术创新成功与否的最终标准;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
二、建立技术创新机制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目标,建立健全企业的技术创新体系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和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关键环节。技术创新工作作为企业技术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三改一加强”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的有效途径,是转变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举措和新形势下对企业技术进步提出的更高要求。
三、技术创新工作的目标是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发展规律,以企业为主体组织实施、政府积极引导和推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与制度创新发展相协调,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龙头,以效益为中心,以管理为基础,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引进、质量标准、人才队伍建设等紧密结合的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技术进步机制。
四、各地方和部门要加强技术创新的宏观调控措施,深入研究分析新形势下开展技术创新工作所面临的情况,制定有利于技术创新的法规、政策和措施,特别是要结合企业改革、金融、财税、科技体制改革,制定鼓励和扶持技术创新的激励政策。
从国家到行业、地方和企业要制定和实施技术创新多层次的工作计划、规划。合理组织好多种力量,优化配置资源,特别是资金和人力资源,形成推动技术创新工作的合力。要加强对市场、资金投向和投资方式以及经济、技术及市场信息的引导工作。
积极推动跨地区、跨行业的技术创新工作,通过抓一批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总结经验,推动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
五、要积极引导企业按照技术创新的工作思路,紧密围绕市场,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决策能力、研究开发能力、生产制造能力、市场开拓能力、营销能力和合理利用资源能力,以及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能力,促使企业成为决策的主体,开发的主体,投资的主体,利益分配的主体和承担风险的主体。
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健全技术开发机构,特别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大型企业(企业集团)建立技术中心,增强企业发展的实力和后劲。
积极引导企业围绕市场需求,大力进行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大力进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技术含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鼓励和引导企业提高生产技术和装备水平,加强技术创新的管理工作,降低生产成本。
要积极引导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技术创新经费投入,特别是要积极引导企业用好用足现有政策,结合新的财会制度,增强企业的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
引导企业加强技术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人才培养、人才激励机制,加速培养和造就一大批跨世纪的技术开发带头人和骨干;培养一批具有技术知识和市场开拓能力的营销人才;培养一支熟悉专业技术知识的技术工人队伍,特别是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较强创新意识、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企业经营管理者。
积极引导企业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讲理想比贡献、五小智慧杯、专利发明等活动。
六、要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研究院所和国内外各方面科技力量的作用,大力推动“产学研”联合,切实组织好“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创造条件,吸引国内外科技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或进入企业。
加强中介服务组织机构建设,逐步建立健全面向企业的社会化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和中介机构,使之真正成为以市场手段为主、机制灵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的中介组织,特别是要发挥在推广应用新技术中的作用。要积极引导各级各类中介机构,优势互补,相互配合,共同推动技术创新工作的开展。
七、各地方和部门要按照技术创新的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在思想观念上,从管理部门组织推动为主向以企业为主体转变;在管理方式上,从计划调控为主向政策引导和市场引导为主转变;在工作内容上,从组织企业的产品开发为主向引导企业面向市场、增强创新能力为主转变;在运行机制上,从企业独立进行产品开发为主向以企业为主体开展技术创新,进行“产学研”联合、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创新的有机结合转变。各级领导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真正把技术创新工作作为落实中央提出的“两个根本性转变”的具体工作内容,保证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组织实施相应的工程,编制相应的规划计划,抓一批试点企业,研究开展技术创新工作的具体内容、办法、措施,研究制订出相应的政策法规,扎实有效地开展技术创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