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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出租汽车车载智能系统的基本结构、功能、性能要求以及安装和试验方法等。
本规范适用于上海市出租汽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 19056-2003车载行驶记录仪
QC/T 413-1999 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系统平台
能够向出租汽车提供调度和信息服务功能的信息系统。
3.2 车载智能系统
安装在出租汽车上,从事车辆状态、营运和调度指令等信息采集、处理和传输的专用计算机系统。
3.3 营运信息
在出租汽车营运活动中,由出租汽车计价器采集的营运车辆、日期、行驶公里、载客公里、空驶里程、等候时间、上下车时间、营业收入等信息记录。
4 要求
4.1 基本结构
4.1.1 结构组成
车载智能系统应由主机及其I/O设备、服务信息显示屏、车载免提电话、报警装置、摄像头、信号及电源连接线缆等组成。
4.1.2 主机及其I/O设备
主机应配置主控模块、数据存储模块、定位模块(包括天线)、无线通讯模块(包括天线)和电源模块等部件。
a)主控模块主要完成系统数据中央处理和存储。
b)定位模块接收定位系统的定位数据。
c)无线通信模块用于车载设备与系统平台之间的数据或语音的无线通信。
d)主机I/O设备主要由键盘和操作提示屏组成,其中键盘用于用户信息输入;操作提示屏用于参数或指令的信息显示。
e)主机电源应取自车辆电源,标称电源电压可为DC12V.
4.1.3 服务信息显示屏
用于计价器相关营运信息显示和交通信息、新闻信息、公告信息等信息发布。
4.1.4 信号及电源连接线缆
a)连接电源正极的导线应使用红色,连接电源负极的导线应使用黑色(或屏蔽线)。
b)接线要用线夹、电缆套和电缆卷固定好,避免接触到可能损伤导线绝缘的部件。
c)其他信号线的颜色、线径参考相应的汽车电器标准。
4.1.5 系统接口
应可与传感器、计价器、信息服务屏、车用监视系统、客流采集设备等部件相连。应具备汽车总线网络方式连接。
4.2 功能
4.2.1 车辆智能系统应具有如下功能
车辆定位、业务调度、安全防范、车载通信、数据存储、系统控制、信息服务和智能导航。
4.2.2 车辆定位
采用综合定位模式。以一种跟踪定位方式为主(例如GPS),其他定位方式为补充。在进入主信号盲区或信号设备发生故障时,应能自动切换到辅助定位模式。有效定位范围应涵盖长江三角洲地区。
车辆定位信息可通过以下方法获取:
a)常态下,按设定的模式上传时间、位置、速度等参数。
b)接受系统平台指令或突发情况下,向平台回传一次当前时间、位置、速度、方向和运行状态信息。
4.2.3 业务调度应能实现如下操作
a)驾驶员登录/签退:登录通过输入准营证号及密码完成;离车做签退操作。
b)调度信息接收/抢标/互动回复/保存:在同时有多方业务发往同一车载系统时,由车载系统负责协调可能产生的冲突,同一时刻只能接受一方业务。
c)显示系统平台下发的业务文字信息。
d)通过菜单操作,选择将已定义的常用事件短语发送给系统平台,不论发送成功或失败,屏幕都应有明显提示。
4.2.4 安全防范
4.2.4.1 紧急求救和防盗反劫
触动报警开关后,可向系统平台连续报警,周期性报告车辆位置;操作提示屏状态窗中应出现报警图标,同时将报警状态时存储的图像信息传至系统平台,可根据指令打开单向语音监听装置。报警状态可由系统平台解除。
4.2.4.2 违规行驶记录
应能完整记录发生超速行驶/超时行驶/超时停车/越界行驶/越时段行驶的信息,并能根据要求上传到系统平台,并在操作提示屏以文字和语音警示。
4.2.4.3 超速行驶监控
车辆超速连续行驶10s应立即生成超速数据。超速数据包括超速起讫时间,超速位置,最高车速和平均车速等信息。应能接受系统平台的车辆超速参数值设置,能根据设定执行;超出设定时将上述数据自动记录在相应存储区内,并上传。
4.2.4.4 车辆监听
收到监听指令,电话应不振铃,但可立即接听,语音应被切换为单向,即系统平台能听到车内通话。
4.2.5 车载通信
车载通信设施应能与主流无线通信网络(如CDMA、GPRS)进行数据和语音通信,实现与系统平台之间的调度和服务信息的上传和下载。
车载系统各设备之间采用汽车总线网络(如CANBus 2.0及其以上)进行数据通信;出租汽车计价器与车载系统通信协议应符合出租行业有关计价器接口的要求。
4.2.6 数据存储
以下数据应保存在非易失性存储器中。
a)轨迹记录:至少能存储5000个采样点的信息。
b)车辆状态信息存储:应自动记录车辆运行状况和系统设置参数(如自检状况记录、报警记录等)。
c)营运数据存储:接收计价器输出的营运信息,至少能保存120差次的营运数据。
d)图像数据存储:至少能存储20M字节的图像数据。
4.2.7 系统控制
a)通信模式自动切换,如GPRS和SMS切换。
b)远程参数设置,主要包括:
1)监听电话号码
2)系统平台主、副域名或IP地址
3)服务器端口号
4)电话复位号码
5)空、重车超速限制值
6)位置上报方式(按时间或按距离)
7)最长通话时间
8)每日最多通话次数
c)车载免提系统语音清晰,使用权限可远程控制,能存储通话时间和号码,限制呼入、呼出。呼入/出电话号码簿由系统平台远程下载,车载电话根据此号码簿进行呼入/出。
d)系统自检,开启时能对内部主要模块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测,并通过操作提示屏显示正常或故障信息。
e)IP地址及域名自动切换。
f)系统睡眠和远程唤醒。
g)软件无线下载升级:固件程序可通过无线通信网络远程下载,下载后进行验证并自动升级。
h)自动重新联网:断线时能重新建立网络连接;出现死机能自动复位。
i)服务信息显示屏的开关及其显示内容选择可按乘客需要由驾驶员设置。
4.2.8 信息服务
a)显示计价器相关营运信息。
b)在电子地图上显示行驶轨迹。
c)提供交通信息、新闻等媒体信息服务。
d)提供与无障碍相关的信息服务。
4.2.9 智能导航
4.2.9.1 信息采集
a)自动采集路段平均车速。
b)自动采集途径的未知道路信息,并发送给系统平台。
c)自动采集客流信息。
d)实时计算与叫车地点的实际距离或抵达时间。
4.2.9.2 静态与动态导航
a)可根据街道门牌号码查询、小区查询、单位查询等方式确定目标位置,并给出较佳到达路径的画面或语音提示。
b)可从系统平台接收电子地图增量信息,并自动下载某一区域的电子地图。
c)接收和显示实时交通数据,实现道路状况以及道路管制信息的无线数字接收并在电子地图上显示。
d)由道路状况信息计算当前位置到目标位置的最优路线,并用画面或语音提示。
4.3 性能要求
4.3.1 显示与操作
4.3.1.1 主机应通过操作提示屏显示各种文字信息和系统状态信息,可具有多种不同的提示声音来分辨不同操作及业务提示。操作提示装置上至少配备确认键、上下移动键、取消键和业务键等便于操作的按键。
4.3.1.2 提示音种类
a)按键提示音。
b)信息发送、驾驶员登录成功或失败提示音。
c)业务调度信息提示音。
d)收到文字消息提示音。
4.3.1.3 操作提示屏显示内容
a)无按键操作时,默认显示车牌、当前登录驾驶员的准营证号、实时行驶方向、实时日期时钟、无线通讯网络的信号强度和状态、卫星信号强度及定位是否有效、空车或重车状态、报警状态等信息。
b)通过操作按键应能实现如下内容显示和操作:
1)系统内保存的调度文本信息
2)当前的调度信息
3)已完成的调度信息
4)已取消的调度信息
5)系统内保存的公共信息
6)快捷文本短信
7)系统特征参数
8)通信参数如IP地址、端口、域名等(根据权限)。
9)电话号码簿
4.3.1.4 操作按键应满足以下要求
a)键数、标注和布局合理,方便使用;由按键修改系统特征参数时应有鉴权措施。
b)可完成快捷信息上传。
4.3.2 主机电气性能
4.3.2.1 电源与功耗要求:供电标称电源电压为12V时,电源电压在8V~18V范围内波动时均应能正常工作。功耗应在20W以内;待机时,功耗应在1W以内。
4.3.2.2 短路、反转极性、过电压、断电等保护以及其它电气性能应符合GB/T19056-2003的要求。
4.3.3 音频
a)额定工作状态下输出功率不小于1 W.
b)音量可调节。
c)车内0.5米范围内话音清晰而连续,驾驶员讲话要能清晰上传。
4.3.4 操作显示屏
显示的每个汉字尺寸不小于6.5×6.5毫米,每一屏显示字数不小于48个汉字。
4.3.5 信息服务屏
分辨率宜不小于320×240,颜色18位以上,尺寸不小于6.4英寸,宽视角高亮度的TFT-LCD.
4.3.6 工作环境
a)工作电压(标称DC12V)8V ~18V
b)工作温度-10℃~+70℃
c)存储温度:-40℃~+85℃
d)工作与贮存湿度: 30% ~ 90%
4.3.7 主机及其I/O设备工艺要求
防尘等级、防水等级分别不低于GB4208规定的IP5X和IPX3要求,气候环境适应性、机械环境适应性、自由跌落和抗干扰能力不低于GB/T19056-2003的要求。
4.3.8 外壳防护等级
符合QC/T 413-1999 3.7中IP34的要求。
4.3.9 通信接口
采用以下类型标准接口电路:
a)独立的RS232接口(2个),RS485(1个)。
b)CANBus(2.0及其以上)。
c) 空车灯电平信号接口(1个)。
d)LCD或VDF接口。
e)IC卡接口及RS422.
g)预留图像摄录接口。
4.3.10 数据通信协议
车载系统与其他系统的数据通信宜采用成熟、安全的主流通信协议(如TCP/IP协议簇)。
4.3.11 定位信号
a)定位资料更新频率:每秒一次。
b)定位精度(位置):10米2D RMS.在高架路下、隧道内、高楼之间应具备一定的定位补偿能力。
c)速度分辨率0.1 m/s.
d)极限速度515 m/s.
e)极限加速度5g.
f)极限震动20 m/s.
g)重新捕获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