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国经贸电力(1998)769号
国家电力公司:
为了适应国务院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调整后电力统计工作的需要,经商国家统计局,决定委托你公司按原电力部统计范围承担电力统计工作。
电力统计资料,是进行国民经济预测和宏观经济决策、加强电力行业管理、制定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请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电力统计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建设,改进统计调查方法,完善统计管理制度、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指标体系,及时、准确地上报统计数据,使电力统计工作更好地为电力工业发展服务,为国民经济发展服务。
请你公司将全部统计制度报国家统计局审批后布置实施,并将有关情况报我委备案。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