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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续组织好各级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
遵照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带头学好法律知识”的指示,1997年要按照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组织广大干部学习社会主义法律知识的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知识》一书。通过学习,加深对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思想的理解,增强法律意识,强化法制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的能力和依法决策的水平。
精心组织筹备好1997年中央高层次法制讲座。周密安排和积极配合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为省部级领导举办的法制讲座。
以全国普法办公室、司法部、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名义组织中央各大新闻单位,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采访和系列报道。
调整、充实国家中高级干部法学讲师团;举办一至二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讲师团培训班,进一步发挥讲师团在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中的作用。
二、围绕和配合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好有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配合我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组织中央和省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驻港人员学习《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并以各种形式向全社会宣传基本法的基本知识。
认真组织党政机关干部和广大群众有计划、有组织地学习《宪法》第三章,以及《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行政复议条例》。使广大公务人员树立和增强依法办事、严格执法的观念;让广大群众增强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围绕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运用多种形式,有组织、有计划地宣传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刑法》。
农村普法教育,围绕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业发展和保障农民利益、减轻农民负担,宣传、学习农业法、土地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开展法律下乡和法律进农户活动。
三、认真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促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上半年召开全国第四次城市学法用法、依法治理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依法治市的先进经验,推动依法治市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深入调查和总结依法治县的经验,以依法治县为重点,带动各个层次,特别是基层单位的依法治理,并为适当时候召开全国依法治县经验交流会做好准备。
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发现和总结一批行业依法治理的典型,引导和促进行业依法治理的发展。
结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调查总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中型国有企业依法建制,以制治企,民主兴业的新做法、新经验。同时,摸索总结乡镇企业如何实行依法管理的经验。
总结推广一批依法治理的先进村(乡),先进厂(校)先进县(市)、先进家庭,以此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整体水平的提高。
四、切实加强管理,努力提高法制报刊质量
认真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业管理的通知》,以及新闻出版署制定的实施方案,召开司法行政系统报刊工作会议。着重研究法制报刊“治散”“治滥”工作,努力解决分级负责,加强管理,提高办报(刊)质量问题。
以加强队伍建设,带动报刊质量的提高。要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报刊骨干力量培训,要着手研究法制报刊从业人员资格条件,争取在两三年内使法制报刊队伍素质有较大提高。
在继续做好报刊阅评工作的同时,组织全系统法制报刊质量检查评估,加大指导和监督的力度。
进一步发挥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的作用。上半年完成协会理事会的换届工作,召开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与中国新闻协会共同举办好第十届法制好新闻的评选活动;组织法制新闻协会成员单位,做好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和依法治理的宣传报道工作。
五、强化管理指导,大力开展以影视手段为重点,以群众文艺为基础的法制文艺宣传
在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十年普法中开展法制文艺宣传经验的基础上,年内召开一次法制文艺工作会议。同时搞好法制文艺作品的征集和汇编工作,指导、帮助基层开展好法制文艺宣传。
积极筹办和成立全国法制文艺联合会,通过发挥社会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扩大司法行政部门对法制文艺领域的影响,引导和推进全社会的法制文艺宣传。
进一步完善法制电视节目“金剑奖”的评奖办法和程序,使这一评奖活动更加规范,更具有权威性和影响力,加强与影视、文化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促进法制文艺作品质量的提高。
与山东电视台联合开办《金剑之光》法制专栏节目,不断扩大宣传阵地、繁荣与发展电视法制宣传。
六、积极做好司法行政系统自身的宣传工作
围绕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业务和组织的重大活动、采取的重要举措,积极主动地做好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宣传重点是:落实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推进依法治理的情况;贯彻执行《监狱法》、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劳教所)的情况,创建文明律师事务所,文明公证处、文明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情况;贯彻执行律师法和律师在实施新修改的刑诉法中如何发挥作用的情况;法律援助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司法行政系统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典型。
七、加强督促检查和调查研究
一季度分片召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中央、国家机关“三五”普法启动情况汇报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研究下一阶段的工作措施。
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下半年适当的时候,组织全国和地方人大代表或有关部门,通过视察活动,检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八、抓紧法制宣传教育的立法工作
从宣传、推广地方关于法制宣传教育立法入手,抓紧论证,积极工作,争取年内法制宣传教育立法有较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