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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储蓄存单记名问题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5-18 生效日期: 2000-05-18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文号: 银条法[2000]32号
中国农业银行法规部:
  你部《关于储蓄存单挂失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现答复如下:?
  储蓄实名制实施前,存单户名不要求一定为本名,实践中存单户名也各式各样。从性质上看,不为本名的存单,包括字母或数字作户名的存单。本案中存单户名处记载为“5888”,且预留有密码,具有特定归属性,可认定为记名存单。   二○○○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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