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你们《关于调整陕西省二○○二年原行业统筹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方案的请示》(陕劳社字(2001)43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省原行业统筹企业2002年费率按附表所列标准调整,请严格按照执行。
附表:陕西省原行业统筹企业2002年批复费率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