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东府办[2004]101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2004年“十一”旅游黄金周即将到来,为确保我市交通运输安全顺畅,满足广大市民出行需要,现就做好我市“十一”旅游黄金周交通运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十一”旅游黄金周是我市城乡居民和外来工出行规模较为集中的时段,交通是否安全顺畅与我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今年“十一”黄金周运输的特点是点多、线长、面广,客流相对集中,同时全市制造业正值生产高峰期,市内道路建设改造全面铺开,我市道路运输面临严峻挑战。据预测,“十一”黄金周公路旅客发送量将达465万人次(包括长途、市内专线及公交),同比增长5%左右,铁路旅客运输量也将有一定的增长,交通运输任务十分繁重,各镇区、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周密部署,努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黄金周期间,各镇区、有关部门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值班人员,开通值班电话,保持通讯畅通,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凡遇重大情况要及时处理和上报。
二、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目前,五环路、松山湖大道正在建设中,四条主干公路和一些乡镇道路也在加紧改造,交通堵塞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不采取有力措施,道路交通压力将日益增大。因此,各镇区、有关部门一定要履行职责,紧密配合,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及时解决交通阻塞问题。
(一)公路和市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在建道路工程的管理。节前,要对在建道路工程做好调查摸底工作,针对可能出现交通流量增大和堵塞的路段、路口制定交通分流方案。施工的路段要保证至少有两车道可以通行,并做好道路的分流指示和车辆疏导工作;要加强对其他道路和桥梁的巡查,及时做好路面、交通标志、标线的保养维护,在危险路段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二)公安交警部门,要调配足够警力,做好路面交通指挥和安全监控,维持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
(三)在建道路工程的沿线镇区,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道路建设、改造和车辆分流有关工作。镇区内的道路一律不准设置路障,尽可能增加分流通道,避免车辆过于依赖在建的主干道。
(四)道路工程施工单位,要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切实做到文明施工。施工路段两端必须按规定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安全警示标志。要求车辆绕行的,要在合理位置设置明显的指向标志,并安排专人24小时负责疏导交通。
三、加大管理力度,确保运输市场安全有序。
(一)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做好旅客流时、流向、流量的预测,抓好运力调配,确保旅客走的了,走得安全。交通、公安、物价、安全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努力维持运输市场的良好秩序。要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安全措施要落实到每一个运输企业。要坚决查处无牌无证、超载拒载、兜客甩客、不打表等各种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维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要严厉打击制贩假票、炒票、欺行霸市的违法活动,严惩车匪路霸,保一方平安。
(二)各运输企业和客运站场,要切实抓好运输安全和优质服务工作。节前对客运车辆、船舶进行一次安全排查,确保车辆、船舶不带病运营;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顾客至上”的思想;要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安全检查,严禁超载滥载。黄金周期间,要严格执行“回场必检、合格放行”的制度,做好车辆和站场的清洁消毒工作,为乘客提供安全、清洁、舒适的乘候车环境。
四、加强宣传引导,确保外来员工有序流动。
市劳动部门及各镇区要抓好外来员工的有序流动工作。要通过新闻媒体将市四条主干公路改造可能影响交通的情况广而告之,鼓励员工尽量留在工厂过节,减少大范围流动,以缓解交通压力;要督促企业安排好员工的物质和文化生活,让员工欢度节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