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免费注册]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辽宁
吉林
福建
安徽
江西
甘肃
云南
广西
陕西
山西
海南
贵州
西藏
青海
宁夏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
黑龙江
内蒙古
海外
热门城市:
广州
深圳
南京
济南
武汉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发布咨询
找律师
一对一咨询
法律人才
法律咨询
律师合作
案件委托
律师合作
求职信息
招聘信息
在线律师
上海 徐荣康
重庆 刘平
河南 郭永军
辽宁 李保忠
广东 毕丽荣
河南 李政
浙江 吴健弘
上海 李仁红
福建 陈宇
北京 张敬辉
搜索标题
搜索全文
搜 索
您的位置
:
首页
>>
法规库
>>
国有资产
>> 法规列表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提高国营企业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市属工业、非工、农业主管局(总公司)、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三、四、五、农企分局:现将财政部(92)财工字第61号《关于提高国营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标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我市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标准提高.....
发布时间:
92-04-21
状态:
失效
查阅全文...
山西省驻省外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驻外省、市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及办事机构(以下简称驻外单位)所占用的国有资产的管理,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晋政发〔1992〕76号)的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
92-04-17
状态:
失效
查阅全文...
清产核资第一期试点方案
各有试点任务的省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国务院有试点任务的部、委、总公司清产核资领导小组:现将《清产核资第一期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和本部门实际情况,在清产核资第一期试点中执行。并将试点中有.....
发布时间:
92-03-28
状态:
有效
查阅全文...
清产核资资产价值重估实施细则(试行)
各有试点任务的省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国务院有试点任务的部、委、总公司清产核资领导小组:现将《清产核资资产价值重估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和本部门实际情况,在清产核资第一期试点中试行。在试.....
发布时间:
92-03-28
状态:
有效
查阅全文...
清产核资办法(试行)
各有试点任务的省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国务院有试点任务的部、委、总公司清产核资领导小组:现将《清产核资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在一期试点工作中试行。在试行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上报。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发布时间:
92-03-28
状态:
有效
查阅全文...
清产核资总体方案(试行)
各有试点任务的省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国务院有试点任务的部、委、总公司清产核资领导小组:为了在全国范围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现将《清产核资总体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在一期试点工作中试行。在.....
发布时间:
92-03-28
状态:
有效
查阅全文...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有资产管理局、省财政厅关于对我省地方全民所有制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现将晋政办发(1992)29号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有资产管理局、省财政厅关于对我省地方全民所制企业开展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颁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时间:
92-03-25
状态:
有效
查阅全文...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有资产管理局、省财政厅关于对我省地方全民所有制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现将晋政办发(1992)29号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有资产管理局、省财政厅关于对我省地方全民所制企业开展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颁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
发布时间:
92-03-25
状态:
有效
查阅全文...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办理资金信用证明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投资公司、各主管局(总公司):根据财政部〔92〕财办字第3号《关于委托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资金信用证明的通知》精神,我们制定了《办理资金信用证明.....
发布时间:
92-03-24
状态:
失效
查阅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等部门《关于1992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的请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1992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的请示》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时间:
92-03-23
状态:
有效
查阅全文...
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企业用国有资金开办集体企业或经营单位实行有偿转让或有偿使用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属各局(总公司)、各区县国有资产管理局: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国营大中型企业优化劳动组合安排富余人员的通知》(京政发[1992]第11号)的规定,为支持企业优化劳动组合,发展第三产业,安置.....
发布时间:
92-03-08
状态:
有效
查阅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下简称行政事业资产)的管理,维护资产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资产合理、有效使用,保障资产完整和不受侵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自治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
发布时间:
92-02-28
状态:
有效
查阅全文...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处):李鹏总理于一九九一年十一月十六日签署国务院91号令,正式发布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个《办法》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发布时间:
92-02-27
状态:
失效
查阅全文...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各市属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处置管理,是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我们制定了《行政事.....
发布时间:
92-02-20
状态:
有效
查阅全文...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务院生产办公室、劳动部、国家工商局关于加强国营关停企业国有资
一、为了防止国有资产在企业结构调整中遭受损失,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发(1990)38号),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市(设区的市或相当于设区的市.....
发布时间:
92-02-15
状态:
失效
查阅全文...
1853
117/124
首页
上一页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下一页
尾页
最新已解决问题
·
走廊外有通道可以清理垃圾。
郭亚敏律师
·
我婆婆上出租车时候被轮胎压了脚趾骨
郭亚敏律师
·
您好,我12岁时制作一个视频不小心发
吴亮律师
·
民法问题
吴亮律师
·
我与父母聊天比较大声
吴亮律师
·
网约车被查,
刘江律师
按地域查找法规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
按类别查找法规
宪政制度
刑法总类
民法总类
物权合同
婚姻家庭
公安国安
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审判业务
检察业务
纪检监察
行政管理
司法行政
法制工作
仲裁公证
质检价格
工业行业
教育科技
医疗卫生
文化体育
劳动人事
工商经贸
公司企业
土地矿产
城乡建设
房屋物业
资源能源
交通运输
食品药品
金融保险
税收审计
财政会计
证券期货
货币外汇
国有资产
电信邮政
新闻出版
广播影视
环境保护
农林水利
防震减灾
生产安全
民政宗教
人口社群
计划统计
动物检疫
标准专卖
消费旅游
外贸海关
知识产权
民族自治
国家赔偿
律师法顾
港澳台侨
外事国防
其他法律
全国专业律师列表
债务追讨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工伤赔偿
医疗纠纷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拆迁安置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金融证券
保险理赔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知识产权
抵押担保
海事海商
股份转让
私人律师
企业改制
按地域找律师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天津律师
重庆律师
河北律师
山西律师
内蒙律师
辽宁律师
吉林律师
江苏律师
浙江律师
安徽律师
福建律师
江西律师
山东律师
河南律师
湖北律师
湖南律师
广东律师
广西律师
海南律师
四川律师
贵州律师
云南律师
西藏律师
陕西律师
甘肃律师
宁夏律师
青海律师
新疆律师
香港律师
澳门律师
台湾律师
黑龙江
法律文书
宪政权利
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
行政诉讼
仲裁程序
执行拍卖
复议申控
纪检监察
行政执法
行政处罚
公安执法
司法行政
国家赔偿
工商税务
劳动社保
银行保险
证券期货
信托投资
房屋物业
土地矿产
建设建筑
招标投标
公证证明
团体协会
企业设立
企业运营
企业制度
企业终止
律师诉讼
律师非讼
法律顾问
知识产权
网络软件
会计审计
统计票据
国有资产
交通运输
医疗卫生
质检价格
食品药品
环境资源
农林牧渔
广告影视
科教文体
电信邮政
出版印刷
海事海商
物权债权
公民家庭
个体经营
民政宗教
留学移民
涉外事务
其他文书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86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