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液化气汽车罐车加装液泵问题的函(苏质技监锅函[2001]307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38条和《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液化气体罐车上严禁装设充装泵。我局意见,北京金属结构厂制造的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如安装液泵,不得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已经安装的液泵应予拆除。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二00一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