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青价格[2008]232号
青岛市交通委员会:
你委《关于确定609路公交线路票价的函》(青交综运[2008]43号)收悉。根据现行公交票价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609路公交线路票价问题函复如下:
该线路由青岛汽车东站发车,途经深圳路、海尔路、长沙路、四流南路、杭州路、兴隆路至湖岛。单程长度约13.5公里,全程沿途设站23个。
确定该线路实行无人售票一票制计价,成人票价为每人次1.00元(使用公交IC 卡每人次为0.96元),特殊群体票价按现行规定执行。运率为0.0741元/人公里。
该线路为新开通线路,交运集团应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并加强线路的运营管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上述票价自线路开通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