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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3-10-25 生效日期: 1993-10-25
发布部门: 晋城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晋市政办[1993]1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国有资产占用单位:
  现将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国有资产评估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以防止国有资产被侵占流失,保护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
附:《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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