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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槐扒提灌站向义马气化厂供水所需电量实行临时优惠电价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11-26 生效日期: 2001-11-26
发布部门: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布文号: 豫计价管函[2001]395号
省电力公司,三门峡市物价局:
  鉴于槐扒提灌站和义马气化厂运营中的暂时困难,决定对槐扒提灌站向义马气化厂供水所需电量实行临时优惠电价,每千瓦时在现有规定电价基础上下降0.12元,下降金额的80%通过抵扣水费返还气化厂,20%留给槐扒提灌站。本文自2001年11月抄见电量起执行2002年2月底止,届时恢原规定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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