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甘价房地[2001]255号
定西地区物价处:
你处《关于调整临洮县康家崖蔬菜批发市场交易服务费标准的请示》(定地价发(2001)92号)收悉。为有利于市场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市场运作,提高服务水平,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处提出的临洮县腾胜蔬菜土特产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市场交易服务费。现批复如下: 一、临洮康家崖土豆专业批发市场,属农业部批准的定点市场,根据现行投入和服务经营的实际情况,交易服务费标准暂核定按交易额的5%收取。
二、有关崔家湾村蔬菜批发市场的服务收费标准,请临洮县物价局按其市场规模、经营状况和服务水平,参照省定标准核定。
三、各经营管理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经营性收费许可证,持证收费。
四、本批复核定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满后,请将执行情况作出专题报告,以便及时调整有关规定。希你处及临洮县物价局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其不断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