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苏发改中心[2011]116号
市土地储备中心:
你中心苏地储字[2011]40号文收悉。该项目系虎丘地区城乡一体化综合改造子项,根据市政府〔2010〕8、13、16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经研究,拟同意你中心对虎阜路南、虎丘路西侧地块实施旧城改建。该地块总面积为7万平方米,四至为东至虎丘路及规划社区用地、南至城际铁路防护绿地、西至规划道路、北至观景二、三村及规划虎阜路,总投资15.7亿元,所需资金自筹解决。
接文后,请做好规划、环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报我委审核批复。同时撤消我委苏发改中心[2010]112、217号文。
此 复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