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苏发改中心[2011]115号
市土地储备中心:
你中心苏地储字[2011]39号文及附件收悉。该项目系虎丘地区城乡一体化综合改造子项,根据市政府[2010]8、13、16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经研究,拟同意你中心对规划上林路东、虎东路北侧地块实施旧城改建。该地块总面积为4.3万平方米,四至为东至十字洋河、南至规划虎东路、西至规划上林路、北至规划绿地,总投资10000万元,所需资金自筹解决。
接文后,请做好规划、环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报我委审核批复。同时撤消我委苏发改中心[2010]106、212号文。
此 复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