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京教行字[1990]第17号
各区(县)教育局、劳动局:.
为了维护我市各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秩序,也为了肄业的中、小学生(指退学和被开除的学生)按现行劳动就业政策能得到及时的管理和安置,经市教育局和市劳动局协商决定:今后,教育部门可随时到学生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的社会劳动力管理部门办理城镇户口的中、小学肄业学生材料移交手续。移交材料的内容和手续,仍按市教育局、市劳动局一九八七年五月五日京教行字(1987)第9号、(87)市劳社字第148号文《关于更改教育部门向劳动部门办理城镇居民户口的中、小学退学学生材料移交手续的通知》的精神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