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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各科技型中小企业:
2007年度国家创新基金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以下简称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的申请工作已于2007年6月8日正式启动。为了使珠海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及时了解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管理体系和运作方式,掌握2007年度的项目申请要点及申请资料的审查要点,做好2007年度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珠海市企业如何申报2007年度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一)申请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支持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在珠海市注册并经营,注册资金不超过300万元;
2、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18个月(申请2007年初创期小企业项目的企业注册时间为2005年10月1日以后);
3、企业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创新意识;
4、申请企业没有承担过创新基金项目。
(二)申请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支持的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的项目符合《2007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www.innofund.gov.cn上下载,不包括高技术服务业类项目)的要求,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项目知识产权为企业自主拥有。
2、申请项目处于研究开发或中试阶段。
3、申请的项目其产品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申请项目的基金支持执行期为24个月,起始时间为2007年8月份,执行期结束后项目至少要进入中试阶段。
5、申请项目必须由珠海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唯一服务机构)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推荐单位)推荐。
(三)有关创新基金项目不支持的企业及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请须知》的相关(www.innofund.gov.cn上下载)。
二、支持方式
珠海市企业申请2007年度初创期小企业项目采用无偿资助的支持方式。珠海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在珠海市注册并经营的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以无偿资助方式予以先期立项支持,资助金额40万元。国家创新基金在珠海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立项的基础上,对珠海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推荐的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经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予以资助,资助额度为每个项目40万元,立项后首次拨款30万元,项目验收后根据验收结果拨付其余资金。
三、申报及申请材料要求
(一)2007年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申报采用企业必须经过注册和申报两道程序提交资料。
1、企业注册:具有独立核算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通过浏览创新基金网站主页(www.innofund.gov.cn),了解相关信息和相关文书、表格后,进入“创新基金网络申报系统”进行注册,并将以下资料一式三份送交珠海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1)注册信息表(法人代表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2)申请注册承诺书(法人代表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国税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地税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章程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验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对于留学生创办的企业,提供留学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服务中心审验合格后,激活企业身份。
2、企业申报:
申请创新基金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的企业,实事求是地认真撰写、组织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网上填报材料电子版一份、纸质材料三份;
2、相关附件一式三份,主要包括:
可以说明知识产权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
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体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企业与技术持有单位合作的项目签订技术合同时,技术持有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
四、珠海市企业申请创新基金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的具体要求
(一) 服务机构
经广东省科技厅推荐,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核准,珠海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成为珠海市从事创新基金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管理服务工作的唯一机构,珠海市所有申请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必须经过珠海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申请认证。
(二) 报名安排
请符合申报条件并准备申请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的企业填写好报名表(附后),于2007年6月8日至6月20日通过Email或传真发至珠海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秦小姐收。报名后我们将另行通知对报名企业进行培训,培训时请申请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的企业执派一名企业项目的负责人和一名熟悉计算机网络并负责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申报的工作人员参加。
联系电话:3629982 秦小姐 传真: 3629900
电子邮箱:qinjq@zhhbi.com
(三) 具体的申报要求,培训会上将做详细安排。
珠海市高新区管委会
珠海市科学技术局
珠海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200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