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川价费[2002]85号
各市、州物价局,财政局,计划生育委员会:
根据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家计生委、财政部、卫生部、国家计委《关于落实向农村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的通知》和《四川省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现将我省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例平包干结算标准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孕情、环情监测,每例3元。
含妇科检查、B超或尿检的全部费用。
二、放置宫内节育器,每例45元(不含宫内节育器成本)。
含挂号、妇科检查、化验(阴道分泌物常规)、B超、手术、卫生材料、药费、术后随访等全部费用。
三、取出宫内节育器,每例46元(宫内节育器异位除外)。
含挂号、妇科检查、化验(阴道分泌物常规)、B超、手术、卫生材料、药费、术后随访等全部费用。
四、长效缓释避孕皮下埋植剂植入术,每例98元(不含皮埋剂成本费)。
含挂号、体检、B超、化验(肝功、肾功、血常规)、麻醉、手术、卫生材料、处置费及术后随访等全部费用。
五、长效缓释避孕皮下埋植剂取出术,第例61元。
含挂号、体检、B超、化验(血常规)、麻醉、手术、卫生材料、处置费及术后随访等全部费用。
六、输卵管结扎术、每例317元。
含挂号、体验、B超、心电图、胸透、化验(肝功、血常规、出凝血时间)、麻醉、手术、卫生材料、住院、药费、处置费、术后随访等全部费用。
七、输精管结扎术,每例79元。
含挂号、体验、化验(血、尿常规、出凝血时间)、麻醉、手术、卫生材料、药费、术后随访等全部费用。
八、人工流产术,每例85元(钳夹加收12元)。
含挂号、体验、B超、化验(阴道分泌物常规、血常规、出凝血时间)、手术、卫生材料、观察、药费、处置费、术后随访等全部费用。
九、药物流产,每例127元(药流不全清宫加收47元)。
含挂号、体验、B超、化验(阴道分泌物常规、血常规、出凝血时间、肝功、肾功)、流产药物药费、卫生材料、观察、随访等全部费用。
十、中期孕引产,每例366元(大月份引产加收50元)。
含挂号、体验、心电图、B超、化验(血、尿常规、出凝血时间、肝功、肾功)、羊膜腔穿刺、待产观察、接生、卫生材料、住院、药费、处置费、术后清宫、术后随访等全部费用。
十一、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治,每例1800元。
包括近期并发症和远期并发症的诊治,经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鉴定的特殊疑难并发症的诊治费用,可视具体情况结算。
十二、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其它医疗服务项目,应符合《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其服务价格按当地市、州物价、卫生部门制定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执行。并向同级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
以上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例平包干结算标准,按照“按例计算,包干使用”的原则,切实做到包质量、包经费。
各级物价、财政、计划生育部门要按照《四川省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例平包干经费的监督、管理,保证本结算标准的贯彻执行。对违反本通知的乱涨价、乱收费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本结算标准自二00二年五月一日起执行,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计生委川价费[1998]52号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