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国务院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4-07 生效日期: 2004-04-07
发布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文号: 京财税[2004]483号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国务院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04]4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6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