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对涉县核桃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8-25 生效日期: 2005-08-25
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涉县核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涉县核桃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涉县核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河北省涉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涉县核桃地理标志保护范围的建议的函》(涉政呈[2004]47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河北省涉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绵核桃。
  (二)栽培管理。
  1.建园:土层厚度在1.5米以上,质地疏松,保水、透气性良好的土壤、沙壤土,pH值6.5至8.0。
  2.栽培技术:在苗木落叶后至土壤封冻前,选用二级以上,且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的优质壮苗;树形以开心形为主,主干疏层形为辅;在干旱地区覆草。
  (三)采收与果实处理。
  1.采收:在核桃果实的青果皮由绿色变为黄绿色,而且约有1/4的青皮自然裂开时采收。
  2.果实处理:采收后及时脱去青皮,果面及时用清水漂洗,晾晒使坚果含水量降到8%以下。
  (四)质量特色。
  1.感官特征:果实中等大,果顶平钝,基部圆滑,种仁饱满,壳皮较薄,黄褐色,无光泽,麻纹明显,但不深刻,缝合线微隆起,内隔壁不发达,取仁容易,风味浓香。壳厚1.5mm左右。
  2.理化指标:含油量大于等于60%,含人体必须脂肪酸至亚油酸、亚麻酸77%以上。出仁率≥45%,空壳果≤2%,破损果≤0.1%,黑斑果≤0.3%。

  三、专用标志使用
  涉县核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涉县核桃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2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