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冀建质[2003]531号
各市建设局、城管(公用)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今年10月以来,我省连续发生了6起建设工程因工伤亡事故:
10月7日,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石家庄辛集市东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外管网安装第8标段工程发生塌方,造成1人死亡、3人轻伤;
10月23日,廊坊市新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和平丽景11号楼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10月28日,沧州市第三建安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丽水花庭13号住宅楼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11月1日,河北金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石家庄市长安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工地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1人死亡;
11月1日,河北兴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行唐县口头乡变电所办公楼工地,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
11月4日,中国化学工程十二建设公司施工的石家庄燃气集团体育大街煤气输配工程发生一起土方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
石家庄、廊坊、沧州市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目前冬季施工期即将来临,为确保冬季施工安全,有效遏制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频发的势头,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冬季天气干燥,极易发生火灾和煤气中毒。因此,在保证职工取暖的前提下,各施工企业要切实做好冬季防火、防中毒工作,严禁在职工宿舍用电炉子、电褥子取暖,防止发生火灾。同时,对于冬季停工的工程,要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工地的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发生盗窃、火灾事故等。
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事故发生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结合冬期施工监督检查,开展多发性事故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切实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要继续加大对施工一线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减少由于人的不安全因素而引发的伤亡事故。
四、元旦和春节即将来临。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业企业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对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早部署,早安排,严格执行"双节"期间领导同志值(带)班和事故专报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异常情况要严密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继续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监督工作,切实避免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三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