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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省游泳训练中心门票价格等收费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9-27 生效日期: 2001-09-27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黑价经字[2001]191号
省游泳训练中心:
  你中心关于游泳门票价格等收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平时场,每周一至周五12时至13.30分,票价每人次10元;
  二、周日场,每周日11时至16时,票价每人次20元;
  三、游泳教学班,寒署假及周日场面向初学者,分班教学,学时20课时(每学时1小时),收费标准每人200元。
  以上批复有效期为2001年10月1日至2003年10月1日,期满前重新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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