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晋城市唐安丝纺厂等十个企业为现场管理先进型企业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5-09-08 生效日期: 1995-09-08
发布部门: 晋城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晋市政发[1995]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经有关部门考核认定,晋城市唐安丝纺厂等十个企业现已达到《山西省工业企业现场管理“三型”标准》规定的先进型标准,现决定命名晋城市唐安丝纺厂等十个企业为现场管理先进型企业。名单如下:
  晋城市唐安丝防厂
  高平市赵庄煤矿
  高平市亲庄煤矿
  晋城市通达总公司
  晋城市郊区铺头社会福利铸造厂
  阳城县煤炭机电设备厂
  阳城县建材机械厂
  阳城县府底煤矿
  山西瑞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晋城市城区西关发电厂
  望以上企业认真总结经验,再接再励, 戒骄戒躁,进一步以现场管理为突破口,强化企业全面管理,不断提高企业素质,争取早日进入现场管理优化型企业。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6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