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加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常务委员会委员名额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7-09-04 生效日期: 1987-09-04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经国务院批准,合浦县于1987年7月1日划归北海市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合浦县应有代表参加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为此,对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常务委员会委员名额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增加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七十名,代表总数不超过二百二十五名。 
  二、增加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四名,委员总数不超过二十九名。 
  三、所增加的代表名额和委员名额,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补选。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0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